“风险”一词最初是指不确定性。最早提出风险概念的美国学者海恩斯在其1895年出版的著作“Risk as a Economic Factor”中写道:“风险一词在经济学和其他学术领域中并无任何技术上的内容,它意味着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偶然性的因素是划分风险的本质特征,某种行为能否产生有害的后果应以其不确定性而定。如果某种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则该行为就承担了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3)。风险是一系列可能发生的结果,不能简单理解为最有可能的结果。风险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主观性。风险是事件本身的不确定性,但却是在一定具体情况下的风险,可以由人的主观判断来决定选择不同的风险。风险总是与机遇并存。有风险才有机会,风险是机会存在的基础,一味地害怕风险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因未能利用机遇或竞争优势而导致更大的风险。为此,如果要区别风险中的正面和负面,我们可以把负面的风险称为威胁,而把正面的风险称为机会。人们只有了解并有能力控制其面临的风险,寻求机遇的行为才能够活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