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
会计论文
金融论文
国际贸易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
轻化工程
德语论文
工程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信息计算科学
电气自动化
历史论文
机械设计
电子通信
英语论文
物流论文
电子商务
法律论文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市场营销
电视制片管理
材料科学工程
汉语言文学
免费获取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包装工程
模具设计
测控专业
工业工程
教育管理
行政管理
应用物理
电子信息工程
服装设计工程
教育技术学
论文降重
通信工程
电子机电
印刷工程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食品科学
艺术设计
新闻专业
信息管理
给水排水工程
化学工程工艺
推广赚积分
付款方式
首页
|
毕业论文
|
论文格式
|
个人简历
|
工作总结
|
入党申请书
|
求职信
|
入团申请书
|
工作计划
|
免费论文
|
现成论文
|
论文同学网
|
全站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论文格式网
->
免费论文
->
法律论文
论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联系与区别(二)
本论文在
法律论文
栏目,由
论文格式
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www.lwgsw.com
,更多论文,请点
论文格式范文
查看
第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订立的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是按照雇主意志为雇主提供劳务为目的,只要按照雇主要求提供劳务,雇主就应当给付报酬。而承揽关系的承揽人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而不是承揽人完成工作的过程。承揽合同是以劳动成果为目的,而提供劳务不过是达到结果的手段,如果仅提供劳务,但没有达到结果,提供劳务人也不能要求报酬。
第三,债务不履行的判断标准不同。雇佣合同的履行标的是由雇员提供劳务,不是工作成果。承揽合同标的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的履行标的是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而不是承揽人的劳务。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既可是体力劳动的成果,也可是脑力劳动的成果,但其必须具有特定性,是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由承揽人完成的。
第四,劳务专属性程度不同。雇佣关系中,雇员基于雇佣合同从事雇佣活动,工作场地、生产条件的提供均是雇主,雇主通常对整个工作过程加以控制和管理,雇员的行为受雇主的支配和约束,雇佣活动产生的利益也直接归于雇主,雇员只不过是雇主身体和思想的延伸,雇员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雇主来承担。雇员的义务是按照雇主的指示、利用雇主提供的条件完成工作。雇主的义务主要是根据雇员的工作支付相应的报酬,雇员是根据按分配取得报酬,雇员的劳动专属属于雇主。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完成约定工作过程中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安排生产和工作,不受定作人意志控制 ,除另有约定外,设备、技术和劳力均由承揽人自己提供,独立完成工作,承担风险责任。承揽人在向定作人交付定作的工作成果时,有权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取得报酬 ,承揽人的劳动专属于自己,不属于定作人。笔者认为,接受劳务者对劳务提供者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是否加以控制和管理,是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本质区别。
第五,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承担的风险责任不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从上述法律规定及《劳动法》、《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看出,雇佣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产生的风险责任由雇主承担。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自己承揽风险责任。
三、雇佣合同与承揽合同认定错误的结果
现实生活中,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随处可见。由于两者法律关系十分相似,容易混淆。例如雇佣清洁人员打扫房间,就是承揽合同,而终日雇佣人员,依约定进行清扫、洗涤、做饭菜,则为雇佣合同。又如,甲购买了一车煤炭后,将煤炭发包给乙运放在指定位置,甲即给付报酬。乙接受甲条件后,用自己的工具设备、技术和劳力按照甲的要求将煤炭运放到指定地点,甲给付了报酬,属承揽关系;。但如果乙长期为甲搬运煤炭,甲按劳给付报酬,则是雇佣关系。从上两例可以看出,两例都好像全部属于雇佣关系,而实质不然。一是承揽关系,二是雇佣关系。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如果混淆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将铸成错案。如前例,乙在为甲搬运煤炭过程中被煤炭砸伤,如属前者承揽关系,定作人甲不承担赔偿责任,责任由乙自行承担。如属后者属于雇佣关系,则由雇主甲承担赔偿责任。两个法律主体承担的法律后果正好相反。显然,分清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具有重要作用。
四、结束语
在一个不断发展的社会中,纷繁复杂、急剧变化的社会经济生活始终会给法律关系的分辩带来很多难度。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分辩就是其中之一。而且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十分广泛,一旦认定错误,就会造成冤案,给社会造成破坏。笔者在办理很多人身损害的民事案件中,经常遇到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之间的分辩问题,就是在法律界也有很多争议,因此,只有准确分清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才能正确执行法律,有效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劳务提供者在为劳务接受者工作过程中,整个过工作过程受到劳务接受者的管理控制,属于雇佣关系。反之,劳务提供者在为劳务接受者工作过程中,独立工作,不受劳务接受者的意志控制,属于承揽关系。
总之,劳务提供者在工作中是否受到劳务接受者的意志控制,是区分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最本质的区别。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2
/2/2
相关论文
上一篇
:
论关于律师调查权的立法思考
下一篇
:
论公序良俗制度
Tags:
雇佣
合同
承揽
联系
区别
【
收藏
】 【
返回顶部
】
人力资源论文
金融论文
会计论文
财务论文
法律论文
物流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其他论文
保险学免费论文
财政学免费论文
工程管理免费论文
经济学免费论文
市场营销免费论文
投资学免费论文
信息管理免费论文
行政管理免费论文
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数学教育论文格式
数学与应用数学论文
物流论文格式范文
财务管理论文格式
营销论文格式范文
人力资源论文格式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
计算机毕业论文
教育管理毕业论文
现代教育技术论文
小学教育毕业论文
心理学毕业论文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中文系文学论文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