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正当防卫之构成要件
【内容摘要】 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所确定的排除危害性的行为之一,是刑法赋予公民个人同违法犯罪进行斗争的权利。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分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是保全权利人利益的一种法律手段,是对不法侵害的一种救济,是对国家刑罚权的一种补充,是形式上的侵害和实质上的正当性的统一。 正当防卫的认定关键是准确地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具体表现为防卫目的、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对象、防卫强度。防卫目的是正当防卫主观条件的要求,包含了对不法侵害的认识因素和对不法侵害决意制的意志因素;防卫起因是不法侵害的发生和存在;防卫时间始于不法侵害开始之时、终于结束之时;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不能是第三人;防卫强度限制在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的损害。 对于防卫过当一般情况下是过失犯罪,也可能是间接故意,但不可能是直接故意犯罪,对于防卫过当的处罚应减轻或免除处罚,至于何种处罚,应视具体案情作出合乎实际的恰当处理,从而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 正当防卫、不法侵害、防卫目的、防卫起因、防卫 时间、防卫对象、防卫强度、防卫过当。 一、正当防卫的意义 二、正当防卫在新旧刑法中的对比 三、正当防卫构成条件的各种学说 四、正当防卫构成条件在实践中的认定及分析 (一)防卫目的 (二)防卫起因 (三)防卫对象 (四)防卫时间 (五)防卫限度 五、总结 参考文献 参考书目: (1)刘家琛主编:《新刑法条文释义》(上),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 (2)赵秉志主编:《刑法争议问题研究》(上卷),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 (3)陈兴良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4)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上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 (5)张明楷著:《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6)高铭暄主编:《中国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7)周围钧著:《正当防卫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正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8)赵秉志主编:《疑难刑事司法对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9)刘家琛主编:《新刑法案例解释》,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版; (10)郭胜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解释》,群众出版社,1997年版; (11)陈光中主编:《律师资格考试指定用书—刑事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2)刘家琛主编:《新刑法条文释义》,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出版; (13)游伟著:《防卫权、正当权及其限度一对正当防卫问题的研究》,载《政治与法律》,1999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