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定退休年龄与劳动法中促进就业原则的关系
[摘 要] 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加剧,对我国现有的养老制度提出了挑战。同时伴随着人均寿命的增长,很多仍有工作需要和能力的劳动者(特别是女性工作者)却面临着要退休离开工作岗位,这实际上已与劳动法中促进就业的原则相违背。同时与世界其它国家相比,我国对退休年龄方面的限定尚显年轻。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个必然趋势,延迟退休年龄势在必行。而在具体实施时,应考虑采用弹性退休制度,充分将社会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退休年龄 弹性退休制度
截至2011年末,我国大陆总人口数为13.47亿,其中年龄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为1.85亿,占总人口数量的13.7%。[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2年2月22日]参照现行国际上的惯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当中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其总人口10%以上的时候,那么就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 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与发展研究中心]。与此同时,中国作为一个世界上的人口大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也必将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而变得更加日趋明显。针对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长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对于退休年龄政策的改革方向,本文试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政府积极健全社保体系应对老龄化 伴随着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随之而来的就是与日俱增的老龄人口以及他们所必须要面临的退休养老问题。目前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缴费相结合的模式。然而由于该项制度的改革相对较晚,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当时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之中,因此基于制度转型过程当中的一些历史性原因,存在着部分在当时已经退休的人员虽然之前并没有缴纳过社会保险,但新的保障制度却在建立伊始就需要承担起支付这些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责任。然而在现有支付过程中,社会统筹资金是不够的,于是个人账户的资金也就会被优先用于保障当期养老金的发放,从而使得个人账户的资金在实际上并没有被全部积累下来,也就是说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理论上存在着空账。如此累积下来,所形成的缺口将相当惊人,尽管其目前只存在于理论中,但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带来的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老龄人口在迅速增长的同时劳动力却逐渐减少,缺口未来一旦出现,资金规模毫无疑问将会成倍上升。 针对这一现象,可以看到的是我国政府近年来也在下大力气推动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建设。在今年7月25日举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就向社会表示,尽管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在理论上面存在空账,但决对不会影响到向缴费人员未来在退休后的按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的权益是肯定是会得到保障的。并且目前国家已经在13个省市开展了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试点,截至2011年末已经做实的个人账户资金达到2700多亿元,并且还将会继续推进下去。[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在理论空账》,《北京晚报》,2012年7月26日,第22版,代丽丽] 10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温家宝总理也在讲话中指出,要在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建立健全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真正地实现全体人民“老有所养”,所要走的路还很长,任务还很艰巨。但这是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国家宁肯少上项目,也要确保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投入。[,《温家宝:宁肯少上几个项目,也要确保社会养老保险投入》,刘乐]并且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公民参保激励机制,能够真正做到多缴多补、长缴多得,调动参保积极性,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加基金积累。并且需要依法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督和管理,努力实现资金的保值和增值。这些毫无疑问都是令人振奋的目标,它们显示出了政府对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保障结构、进一步加快我国民生建设的决心和力度。 二、现有退休年龄规定落后世界、有悖公平 在目前我国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中,男性统一为60岁;女性中女职工为50岁,女干部为55岁。[《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1978年5月24日]此项规定产生于1978年,三十多年后的今天,伴随着祖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正在不断地得到提高,同时医疗保障体系也在日趋先进和完善,人口的健康水平和平均寿命都已经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根据调查目前我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4.83岁,相比于1981年时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67.77岁已经是提高了7.06岁之多。[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2年9月21日]相比较之下,停滞不前的退休年龄限定与人口平均寿命的提高所带来的结果,则是使得我国的退休人口增长就像是一个倒置的金字塔,随着退休人员的不断增加,毫无疑问将不断加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账户的支付负担。而且就在今年的2月16日,欧盟委员会已经在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发布了养老金白皮书。在书中呼吁欧盟的27个成员国酌情上调本国公民的退休年龄,从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以及欧洲当前各个国家的政府债务及经济困境。[意大利退休年龄到2020年将成为全欧最高》,肖力源]由此可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采取着类似的措施,发展退休制度改革,通过弹性延长公民的退休年龄,或者是开始实行男女同龄退休的方法,从而在尝试着解决本国老龄人口寿命的增加给养老保障体系的运行所带来的压力。 美国目前实行的是弹性退休制度,公民的法定退休年龄目前是65岁,而对于生于1960年和之后的美国人,他们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6岁,并且将被逐渐推迟到67岁。可以领取社会保障的最早退休年龄为62岁,但如果选择在62岁就退休领取,每个月的额度将被减少,平均每个月减少6%到8%,相反推迟退休者则会获得高于100%的补偿奖励(有补偿奖励的最迟退休年龄不超过70岁)。意大利男性退休年龄今年起调整为65岁至66岁,女性从2018年起提高到60岁至66岁。德国男性67岁退休,女性为65岁。我们的近邻日本,作为一个人口老龄化程度同样很高的国家,其男女公民的退休年龄目前统一为60岁,但日本政府已经决定要在2025和2030年前,分阶段将男性及女性领取社会保险的年龄提高至65岁。所以仍然会有很多日本公民选择工作到65岁,也就是能够领取社会保险金时再退休[《晚退休?各国都在研究》,《北京晚报》,2012年6月12日,第23版]。由此可见,我国目前对于退休年龄方面的规定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还是显得比较年轻的。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日趋加快的人口老龄化对国家养老制度的挑战,缓解政府财政支付的负担,我们确实需要对退休年龄的规定做出调整。 此外对退休年龄做出调整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行的退休年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有悖于我国的相关法律,损害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女性劳动者的相关权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一章总则中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第二章促进就业中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然而在当前退休年龄规定“一刀切”的限制下,造成了很多仍有工作能力以及需求的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不得不面临离开工作岗位的现状,这样的规定明显缺乏对劳动者的尊重,并且难以体现公平原则。特别是对于女性劳动者来说,55岁退休在客观上造成了与男性在劳动权利中的不平等,并且引发了社会当中对女性就业年龄的歧视甚至是性别歧视,很多单位在招聘时都不愿意去录用年龄较大的妇女,所以造成许多40岁以上的中年女性就业困难,造成了社会人力资源的浪费。 同时女性先于男性提前5年退休,但她们参加工作的时间并没有提前,因此其社会保险缴费时间也相比男性变短,这样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随之减少。并且早退休还会使得女性的工龄缩短,这样相应许多与工龄所挂钩的福利待遇也都会一并受到影响。这在根本上都是由于我国目前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缺乏针对性和弹性而造成的。由此可见,对退休年龄规定做出调整可谓是势在必行。 三、延迟退休能够使社会和个人双方收益 首先,推迟退休年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国家财政支付养老金的压力。在今年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向社会披露,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目前结余1.9万亿,2011年养老金收入大约为1.3万亿,支出约为1.2万亿,略有结余。[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适时推行》,《北京晚报》,2012年3月8日,第4版]但是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所带来的家庭人口结构的变化,伴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上涨以及持续减少的劳动力人口,这样的结构性缺口在未来一旦出现,其规模势必将会飞速上升。据2010年9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称,到2035年,中国将会出现两名纳税人供养一名养老金领取者的局面。而推迟退休年龄正是解决这一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方法。试想劳动者的退休年龄每推迟一年,劳动者不仅不用向国家领取养老金,而且还能够继续向社保账户缴纳养老金,如此增加收入减少支出,将能够很大程度地缓解养老金账户的支付压力,减轻社会负担。这样国家才能够有空间去运用这部分资金,使其能够为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实现保值与增值。 其次,推迟退休年龄有利于对人才资源的合理应用。随着现代人平均寿命的延长以及健康水平的提高,人们可工作的时间也都得到了普遍延长。很多优秀的人才例如教师、医生、科研单位工作者或者是一些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经过了之前几十年培训学习和实际工作的积累,正值老当益壮、经验丰富的时期,在这个时候强制他们退休,毫无疑问地将牺牲大量的人力资本。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由此不难看出,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之中,高素质的人力资源所发挥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而推迟退休年龄可以给这些劳动者们在心理上带来积极的影响,促使其在工作岗位上继续发挥更多的能量,并且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也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人尽其才,从而为社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 第三,推迟退休年龄还有利于个人养老储备的积累,提升劳动者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账户可以划分为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这两个部分。将它们各自使用数学公式表示就是:基本养老金=退休时前一年全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本息和/计发月数养老金该如何计算》,殷楠]。这其中“退休时前一年全市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一个变量,它是伴随着一个地区社会整体经济的发展而在不断上涨的。以北京市为例,自1991年至2011年的二十一年间,北京市职工的年平均公资已经从最初的2877元,增长到了56061元[历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公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此可以看出,推迟个人退休年龄,尽可能地在身体条件还保持良好的时候,通过继续工作而持续获取工资收入,这样才能够享受到伴随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工资上涨的好处。并且养老金的缴纳基数每年也会根据个人收入的增加而提高,这意味着将来退休后每个月可以拿到的养老金数额也就越多,这些对于缓解劳动者的养老储备压力,保证个人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都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利率政策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这也就意味着假设现在在银行存款一万元定期,一年后虽然可以拿到325元的利息,但实际上却损失了215元(10000×(5.4%-3.25%)=215),也就是表明目前在负利率的作用下,随着物价的上涨以及货币真实购买力的下降,人们手中的货币其实正在不断地贬值。而劳动者在退休之后随着其收入的减少,无疑更会加剧通货膨胀对个人财产的侵蚀。因此要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或者是使其尽量不发生改变,就需要通过持续工作来获取工资收入,做好“开源”工作。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起到抵抗通胀,降低损失的作用。 四、延迟退休对社会就业形势产生的影响 然而尽管推迟退休年龄是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一个必然趋势,但也仍然遭遇到了许多质疑和强烈反对的声音。例如前任法国总统萨科齐执政时的主要改革项目之一就是要提高法国的退休年龄,即劳动者如果要得到全额的退休金,就必须选择在65至67岁之间退休。这一政策招致了法国众多民众的反对,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其在总统竞选中失利。新任总统奥朗德上任伊始便宣布降低退休年龄的举措也是在兑现其竞选时的承诺。而类似的想法在我国目前社会中也普遍存在,其中最主要的观点就是作为一个国家,在推迟退休年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到整个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情况,也就是认为如果统一延长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势必会造成现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不能够及时退出劳动力市场,从而使得企业很难再有大量新的岗位提供给同样有就业需求的年轻人。而与此同时老年人相比年轻人则有着更为丰富的工作经验以及更多的职业培训经历,因此就会比年轻人在岗位竞争中更具有优势。所以老年人如果不尽早退出工作岗位,就一定会造成更多的年轻人失去就业机会,从而造成我国社会产生更为严峻的就业压力。 实际上在这种说法中,人们往往首先将社会中的所有工作岗位设想成为了一个固定的总量,即认为有一个人就业就将会导致另一个人失业。然而在市场经济学理论中,我们社会中的可就业岗位是一个可变的量,与之相关的主要因素是社会中对于劳动力需求与供给的关系。只要社会经济能够得到不断地发展和提速,就能够产生对于劳动力的需求,社会自然会要求提供与之相对应的工作岗位。而且推迟退休年龄可以较大幅度地节约社会资金,提高国民产出,加速经济的发展,进而促进消费。与此同时也减轻了企业的压力,使之能够进一步加快发展,提高自身的行业竞争力,这些都能够向社会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并且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工作,其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使得他们的消费需求也会比现在增多,专门针对于老年人的家政护理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以及旅游休闲服务等老年产业近年来可以说是蓬勃发展。“银发经济”的影响力正在日益加大,这同样也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因此推迟退休年龄在对就业形势的影响上,总体来说还是有着相当积极的意义的。 五、未来退休年龄制度的改革方向与方法 在今后我国关于退休年龄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制度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不应再继续强制性地施行“一刀切”式限定政策,而是要在保持现有基础上采用弹性退休制度,针对不同岗位或是不同工作性质的人群进行区别对待,将社会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即针对有退休需求的人员,如从事重体力劳动人员、高危行业人员可以在其达到工作规定年限时正常退休。像知识分子、科研工作者以及高级管理人才这样对年龄相对要求并不高的工作可以适当推迟其退休年龄,让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弹性退休。并且要逐渐地延长女性工作者的退休年龄,以达到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提升女性经济地位的目的。而对于其他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就将选择的权利交由个人自行决定。这其实在社会实践中也已有先例,2009年时,中国妇女报社就在国家现有的退休年龄规定下设立了一项内部制度,即报社的全体工作人员都一律在60岁时退休,其中女职工在达到55岁时,如果愿意退休也可以办理手续[1、张蓓、陈伟等:《中国人会如何老去》,《钱经》,2001年第五期,第26页 2、叶晓彦:《盼望退休金早日取消“双轨制”》,《北京晚报》,2012年3月6日,第7版 3、赵鹏:《人社部官员答记者问》,《京华时报》2012年3月8日,第A05版 这样做既充分尊重了员工本人的意愿,也充分实现了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使用,为施行弹性退休制度提供了很好的实践案例。 在推行弹性退休政策的同时,国家今后也应当针对这一问题相应地推行一些保障性和鼓励性的政策,建立诸如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等,充分调动个人与企业的积极性,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例如对于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如果其选择继续工作,那么每工作一年,就增加一定百分比的退休金支取比例,或者还可以向其提供附加身体健康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类似体检、社区诊疗、健康咨询服务等。同时还要向企业颁布一些优惠政策,诸如降低税率、提供贷款资金支持、优先推荐外商合作机会等,用来支持并鼓励企业聘用这样有继续工作意愿的劳动者,让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丰富经验,在企业中呈现出以老带新的局面,加速推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经济建设的进步。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够更加和谐、稳定、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