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现阶段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摘要】所谓女性犯罪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是女性的犯罪。某市某检察院2003年至2006年共受理女性刑事犯罪案件62件69人,占同期受案总数1124件的5.5%。其中2003年受理女性犯罪案件8件,占同期受案数243件的3.3%,2006年受理女性犯罪案件16件,占同期受案数252件的6.3%[]三年间女性犯罪在犯罪人数和同期案件受案数比率上翻了一番。这不得不让人们把关注的目光集中到女性犯罪这个日益突出的问题上来。本文通过对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的阐述,让大家细致的了解女性犯罪,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最终目的。 【关键词】女性犯罪、特点、 原因、 对策
我国现阶段女性犯罪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 女性犯罪 主要集中在诈骗、贩卖毒品、贪污、盗窃、抢劫等几类犯罪。以自贡市大安区法院2007至2009审理的女性犯罪案件为例:该院判处的犯诈骗罪的女性人数为10人,占总人数的28%;犯贪污罪、贩卖毒品罪的各4人,各占11%;犯盗窃罪、抢劫罪的各3人,各占8.3%。[]从数据中不难看出女性犯罪的类型确具有一定集中性。[鲁加伦主编:《中国未成年罪犯改造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 (二)年龄结构上的特点 中青年占绝大多数,18至45岁青壮年犯罪犯罪率较高。因为处在这个年龄段的女性是生理、心理发育都比较成熟的时候,体力和精神都相当的充沛,所以更加容易犯罪。 (三)职业结构上的特点 以农民、工人、社会闲散人员为主。这些人学历较低,认识较浅容易轻信别人的话被他人利用而犯罪。但是女性犯罪也再向年轻化发展,高学历犯罪增多。如范某是某石油公司经理采取收入不入账、欺骗等手段贪污40多万元,在接到判决书时还不愿承认自己是在贪污。告知女性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自己。 (四)婚姻状况的特点 已婚女犯占44.6%、未婚但有同居经历的女犯占36.7%、离异的女犯占13.2%、未婚并且没有任何性经历者占3.0%、丧偶者占2.5%[ ]。[鲁加伦主编:《中国未成年罪犯改造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不难看出已婚女性发案率较高,因为婚姻使女性的生活事件变得更加丰富,生活压力也随之加大。生活中难免夫妻间、婆媳间会产生矛盾,而这些矛盾处理不当就很容易引起女性的激情犯罪。如杨某因几百元的债务和其公公发生纠纷,在争吵时持刀将其公公的头部砍成轻伤。事后,杨某也十分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 二、女性犯罪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 1.性别原因 。女性情感丰富,自制力弱,易为情所控。女性大多遇事易动感情,特别是在情法冲突时往往感情用事。 2.报复心理的影响。相当一部分女性犯罪人员都经历了一个从受害者到加害者的过程。一些女性在其受害过程中或受害之后,逐渐产生了怨恨情绪,这种怨恨积聚到一定的程度,就会转化为一种强烈的报复泄恨心理。在这种强烈的报复泄恨心理支配下,一些女性则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如高某因琐事多年来与其嫂子结有宿怨,并迂怒于其嫂之母而残忍的杀害七十多岁孤寡老人。就是因为报复心理作祟导致了高某狠心地对其嫂之母实施了犯罪。 3.依附心理影响。在家靠父母,婚后靠丈夫儿子,工作靠男性领导和同事的现象在女性中较为普遍,她们易受暗示,服从于权威,有的缺乏主见,社会经验不丰富,是非判断能力差,一旦未能把握住自己,就误入贼船,不能自拔,毁掉前途和终生。例如16岁的少女云云(化名)因为想满足其19岁男友阿刚(化名)开车的欲望,经过男友和同伴的怂恿参与抢劫面包车而获刑三年。[特拉维斯•赫希著,吴宗宪等译:《少年犯罪原因》,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九月版] 4.心理障碍偏狭自私走极端。女性暴力犯罪大多心理存在障碍,性格上有自私、偏激和狭隘的缺陷。因而遇到冲突时,易采取极端方式。女性有两个特殊生理期,一是青春期,一是更年期,在这两个时期的女性易烦躁、易忧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例如张某在外地打工因怀疑其夫在家对其不忠,而产生猜忌心理。将其夫用掐住脖子和用砖头打击头部的手段残忍杀害。 5.贪图安逸享受,好逸恶劳。这类女性一般爱慕虚荣,贪图享受,不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而采用非法手段换取。小张是某酒店的服务员经常被同事取笑没有手机,她便将老板价值5000元的手机盗走而被判刑。 6.文化层次低,法律意识淡薄、分析是非能力不强。这类女性很容易被别人诱惑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他人的花言巧语,虚假的谎言很容易让女性动心,犯罪分子稍稍对女性好些,女性就轻易的放下戒心,变成了他们实施犯罪的工具。例如在骗婚案件中,女性甘于被“婚托儿们”利用,骗取结婚心切男子的钱。在她们中绝大多数的 学历仅仅是初中,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骗婚行为触犯法律的大有人在 (二)社会原因 1.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水平得以大大提高,在一些地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攀比的现象盛行。有的女性认为泡酒吧、“性解放”、嗑药是很“爽”的事,有的因吸毒而走上了犯罪的不归之路。在一些地方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仍然很重,认为女孩是人家的,加上个别地方“笑贫不嫌娼”观念潜意识流行,有意无意地促使女孩外出打工,甚至鼓励卖淫或做“二奶”。 2.传统封建思想影响。传统封建思想认为,女孩子以后是别人家的人,没有必要受教育。导致女性文化水平低过男性。尤其是农村女性。传统上受“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影响对家庭矛盾调节不利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 3.经济体制改革转型期间各种漏洞的诱惑 在社会的巨大变革中,在经济活动日益频繁的转型期里,出现了许多管理上的漏洞。给不法分子从事贪污、侵占、诈骗、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以可乘之机,也对女性中的意志不坚定者以深深地诱惑。 4.社会转型期的困扰 目前,虽然女性地位已经得到提升,但在就业、待遇等诸多方面仍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女性的性别歧视,导致女性面临的就业压力较大。加上部分女性谋生技能缺乏,多数女性无业或者从事小卖部、茶馆等小生意,有的因急于改变经济状况,走上了开设赌场、组织赌博犯罪的道路。例如某检察院近年受理的69人女性犯罪嫌疑人中,无业人员就达30人,占43.5%。从女性犯罪人员的年龄看,25-45岁之间犯罪的人数达46人,占总数的66.7%。[ 鲁加伦主编:《中国未成年罪犯改造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 (三)家庭原因 1.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女性犯罪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农村高于城市,个人职业多为农民、工人、或个体户,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就其根源:一是有些女性没有经济来源,老百姓口中所谓的“没钱腰杆挺不直”在家庭中没有地位,经常任由丈夫打骂。二是丈夫受传统思想影响认为丈夫要凌驾于女性之上,可以随便打骂自己的老婆。在大量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我发现在发生家庭暴力时,女性最初的容忍都源于“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怕丈夫报复、怕亲友、领导知道。可是当这种侵害积累到一定程度,忍无可忍时,便采取伤害或杀人的方式进行“反抗”。据有关部门调查23.6%的女性曾向娘家亲友及好友或有关机构求助过,但别求助者有15.6%持采取不管或劝其不要声张的态度[ 张远煌著:《犯罪学原理》2001年8月版]。这种不被遏止的家庭暴力,最终因失败者的有恃无恐而变本加厉,使受虐待的女性在积愤难消的情况下,走向疯狂报复的极端。如孙某因家庭琐事,长期受到丈夫的殴打和虐待,日积月累终于无法忍受 将老鼠药投入其夫的饭碗,而因此获刑。说句心里话因遭受家庭暴力无法忍受而走向犯罪的女性十分值得同情,十分令人惋惜,明明自己本应该是被害人却因为实施犯罪行为反而成为了被告人。家庭暴力导致犯罪真是应该得到全社会每个家庭的深思啊! 2.婚姻和情感危机。婚姻情感危机很容易让女人铤而走险。或产生消极思想。在婚姻和情感方面,女性往往因处于受侵害地位,难以改变自身处境而采取极端手段。例如赵某因其丈夫吕某与一女姘居,赵某十分气愤,认为这种行为很不道德,于是叫吕某回家。遭到了吕某的拒绝和打骂。赵某恼羞成怒把吕某扎伤,造成吕某失血性休克死亡。还有一种情况由于感情不和,一些女性长期生活在封闭状态,无处宣泄感情自闭性格,人格扭曲而产生犯罪欲望。 (四)学校原因 现阶段“唯分数论”的教学模式,使学校重视法制教育不够,更因分数原因使少数女性学生提早进入社会寻找温暖,交友不慎,陷入泥潭。在农村,因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农村妇女大部分精力放在家务上,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少,普法教育的参与率相对男性而言更为稀少。从近年来农村女性犯罪情况看,她们大多是法盲,甚至在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犯了罪,反而认为自己做得是合情合理的 了解了女性犯罪的特点和原因后,最后为了预防女性犯罪我们必须知道预防女性犯罪的对策。以下是我百般思索后整合的一些措施。 三、女性犯罪的防治对策 (一)加强道德法律教育,提高道德素质,增强法制观念 我认为要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上升的势头,就必须要强化对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的教育,全面地、普遍地提高女性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素养。首先,努力创造条件,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用积极、健康、向上的思想来充实人们的头脑,不断提高全民族尤其是女性的道德法律水平。其次,加强普法教育的力度。不仅要从小学、幼儿园抓起,更要在人员参加上做到横向到边,扎扎实实地做好普法工作,提高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意识。只有全体公民都能真正做到知法、懂法,进而才能使她们遵法、守法。最后,要培养和提高女性的自尊、自爱、自立、自强的道德品质,提高其社会的承受力。要让女性珍爱家庭,珍爱儿女,更要珍爱自己的独立、荣誉和身体,并随时能够采取自我救济、法律救济的方法来保护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 (二)开展正确的人生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感情观 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感情观极容易导致人犯罪,女性也不能例外。每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感情观都是从小培养起来的,因此我认为我们必须把女性的教育工作主要放在青少年的培养上。首先,学校要在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上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与学生的沟通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其次,对学校中存在的不良文化和习气,采取社会、家庭、学校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式,实施预防式的整治,防患未然;再次,注重培养青少年女学生良好的言行举止,不良的行为往往是犯罪起因,一旦养成不良的习惯便会违反校规,进而会发展为触犯法律,最终堕落而不能自拔。 (三)重视女性心理教育,培养女性健康的心理素质 我认为要针对女性心理,对因生活和感情挫折而情绪不稳定、意志较脆弱及时进行心理医生咨询,培养女性健康的心理素质。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的辅导、保护作用,建立妇女维权网络,使女性通过合法的机构和手段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把她们心中的冲动和怒火通过这些手段进行很好的“消化”,拔掉她们实施犯罪的种子。 (四)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别对待女性违法犯罪案件 由于女性群体在社会构成中处于特殊地位,我认为司法机关在处理女性违法犯罪案件时,应该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区别对待女性违法犯罪案件。首先,在处理女性违法犯罪案件中应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让她们在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能真正地明白自己过去的错误认识和错误行为,做到真正地悔过;其次,在处理女性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坚持区别对待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初犯、从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特别是对家庭状况特殊、怀有身孕的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应尽量适用人性化司法行为;反之,则从严处理,以严厉的刑罚促使女性犯罪人员走向新生。[ .陈显荣、李正典著:《犯罪与社会对策》,群众出版社 1992年9月版] 结论:通过以上论述不难了解到女性犯罪在犯罪类型上、年龄构成上、文化素质上、婚姻状况上的一些特点以及女性犯罪在原因上与自身、社会、家庭、学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最后提出了预防女性犯罪的一些对策。希望这些对策能够正真的运用到实践中,对预防女性犯罪起到一定作用。本文的最终目的就是希望大家更多的关注女性犯罪,更加关心女性罪犯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最终达到减少犯罪、预防犯罪的终极目的。 参考文献: 1、鲁加伦主编:《中国未成年罪犯改造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5年版2.陈显荣、李正典著:《犯罪与社会对策》,群众出版社 1992年9月版3.特拉维斯•赫希著,吴宗宪等译:《少年犯罪原因》,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7年九月版4.张远煌著:《犯罪学原理》2001年8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