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
会计论文
金融论文
国际贸易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
轻化工程
德语论文
工程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信息计算科学
电气自动化
历史论文
机械设计
电子通信
英语论文
物流论文
电子商务
法律论文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市场营销
电视制片管理
材料科学工程
汉语言文学
免费获取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包装工程
模具设计
测控专业
工业工程
教育管理
行政管理
应用物理
电子信息工程
服装设计工程
教育技术学
论文降重
通信工程
电子机电
印刷工程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食品科学
艺术设计
新闻专业
信息管理
给水排水工程
化学工程工艺
推广赚积分
付款方式
首页
|
毕业论文
|
论文格式
|
个人简历
|
工作总结
|
入党申请书
|
求职信
|
入团申请书
|
工作计划
|
免费论文
|
现成论文
|
论文同学网
|
全站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论文格式网
->
免费论文
->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与分割01(二)
本论文在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栏目,由
论文格式
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www.lwgsw.com
,更多论文,请点
论文格式范文
查看 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当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作出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分割。如果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也包括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是,首先根据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其分割。
二、实践中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存在的问题
当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现实情况也是千差万别,法律规定也难以穷尽各种情况,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情况也逐渐复杂纷扰,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1、婚姻法规定的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作为财产分割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在处理夫妻财产争议和维护当事人利益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应用的时候某些原则运用较少,或者说程度不够,对婚姻中弱势的一方保护力度不够。
关于照顾子女和女方权利的原则。《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司法实践中,对子女和女方利益问题如何照顾、照顾的原则没有统一的标准,有时这项原则甚至形同虚设,没有为女方或者子女带来必要的照顾。很多女性在婚姻生活中,为了家庭付出很多,但是在离婚时由于种种原因分割不到自己应有的财产份额,所以应当在依法分割的基础上,适当对女方进行倾斜,切实对女方进行照顾,维护社会公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至18周岁时止,但现实情况很多子女到18周岁时因为求学、患病或者其他原因确实还不具有独立谋生的能力,需要父母继续在经济上继续给予帮助,在这种情况下,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虽然对子女结束了抚养义务,是也应该对子女承当更多法律以外的义务,所以在离婚时,应适当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财产分割上给予适当倾斜。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过错责任是民法领域的普遍原则,过错归责基础就是在于过错。通常在离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过错责任运用的很少。有些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而没有主张,法官也本着多一事 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告不理,有些是当事人提出了该项诉讼请求,却由于举证不充足等原因得不到支持。
三、完善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策建议
1、加强法律宣传,加大分割财产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在当前的社会,虽然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但是很多人缺少法律知识,不懂法律,所以,这就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在社会营造一个知法、学法、懂法的良好法律氛围。而且,有些当事人不是不懂法,而是明知故犯。这主要是由于对法律意识淡漠和违法成本过低对当事人的纵容。所以需要加大财产分割中违法行为的处理力度。
2、完善对财产分割的法律的制定。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做好这一道防线,在现实情况下,完善立法是首要的,也是必须的。比如在离婚案件的处理中,夫妻一方申请法院调查对方的 企业经营状况和个人的收入情况,法院在这样的情况下也面临诸多困难,法院查账不能得到受查方的主动配合,而且没有强制权,又如何查清真实情况?所以建议法律赋予法院更多的查阅企业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个人在企业中的分红情况等权力。
3、优化财产分割原则的运用。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一些具体的财产分割原则,但是由于立法不完善,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等等。但是没有制定具体的补偿和帮助标准和尺度,没有对怎么补偿和帮助、补偿和帮助多少进行规定,导致这些原则的实际操作性相对缺乏,不利于财产的分割,因此,对财产分割原则的优化就显得非常重要。
建立离婚时的夫妻共同财产清算制度。
在财产分割时,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是依靠当事人的到得来自觉自愿分配的,这显然不现实,那么何尝不用强制的措施来弥补这一缺陷。所以用清算制度确保夫妻离婚时的财产公开化,透明化,使财产分割更加公平和合理,保障弱势一方的当事人经济利益。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公正。
从目前状况来看,离婚案件数量持续增多,处理难度逐渐加大。迫切需要立法机关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模式,力求在使用法律上逐渐统一标准,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使法律真正成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坚实防线。
参考文献
1、陈苇:《夫妻财产制之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2、张民安:《婚姻家庭法案例与评析》,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5年
3、陈苇:《家事法研究》,群众出版社,2006年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2
/2/2
上一篇
:
轻微伤害类案件的思考
下一篇
:
对新型毒品蔓延的思考
Tags:
离婚
夫妻
共同
财产
界定
分割
【
收藏
】 【
返回顶部
】
人力资源论文
金融论文
会计论文
财务论文
法律论文
物流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其他论文
保险学免费论文
财政学免费论文
工程管理免费论文
经济学免费论文
市场营销免费论文
投资学免费论文
信息管理免费论文
行政管理免费论文
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数学教育论文格式
数学与应用数学论文
物流论文格式范文
财务管理论文格式
营销论文格式范文
人力资源论文格式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
计算机毕业论文
教育管理毕业论文
现代教育技术论文
小学教育毕业论文
心理学毕业论文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中文系文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