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919 论文字数:5439,页数:04
论仲裁裁决[摘 要] 当前,中国司法制度存在的最大问题,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体制缺陷,是法律制度上结构性缺陷,导致机制不顺并衍生腐败等消极现象,如审理案件未真正公开,经济不独立,多重领导等;而根本的原因却是思想及纪律建设缺失滞后,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部分人产生了金钱、权力至上的道德标准,从而与公平、公正的思想境界和司法理念产生了根本的冲突。[关键词] 仲裁裁决、审查制度、撤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裁决、撤销仲裁裁决 一、我国仲裁司法审查制度现状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审查与裁定1、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一般规定。根据《仲裁法》第58条,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事由为:(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