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又名公司管治、企业管治和企业管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在《公司治理结构原则》中给出了一个有代表性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据以对工商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诸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本文认为,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部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制衡关系,包括股东、经营者、职工之间的相互制衡。广义的公司治理是指公司内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制衡。包括股东、经营者、职工、债权人、顾客及社区等之间的相互制衡。公司治理实质是一种机制,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惯例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者利益的一整套公司权利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在现代企业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治理即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有的也叫法人治理结构。从本质意义上讲,内部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和代理者之间的关系:从具体组织形式上讲,是指股东会与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理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法律的角度上讲,是指所有者和代理者之间基于特定法律法规而形成的一种契约关系。公司治理结构牵涉到公司的股东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能否实现和公司能否正常运作的重大问题,而且对于公司和整个社会的经济健康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