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对原基本会计准则做重大修订的基础上,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已基本建立起既适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能够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必将推动 我国会计事业的加速发展,并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实施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提高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或趋同已成为必然趋势。在我国加入WTO以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走上国际经济舞台,企业跨国经营、跨国上市、跨国投资和跨国融资的现象日益增多。要使我国融入国际经济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必须国际化。 2.顺应了上市公司发展的新趋势。伴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持续稳定推进,我国的资本市场也在快速发育成长,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不断翻新。新会计准则是一个比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它不仅弥补了原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企业合并、衍生金融工具等空白,还充分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吸取了发达国家对于复杂交易事项的会计处理经验。 3.增加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透明度。自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我国已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规和规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实践中还有不少上市公司出于特殊利益考虑,在会计信息披露中隐瞒和造假,欺骗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严重干扰投资决策,危害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新会计准则体系根据国际会计惯例对会计信息的披露做了更加严格、科学的规定。 4.体现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新会计准则将无形资产的开发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即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如果能够满足相关条款规定时,可进行资本化处理,计入无形资产。在原会计准则中开发阶段的支出不能资本化。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可减少当期费用,减轻经营者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提升科技创新企业的经营业绩,提高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意识,促进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入。 一、新会计准则中的变革 (一)基本准则的变革 在基本准则当中,最引人注意的变化是关于公允价值的引入,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法是资产评估的方式之一,其他几种方式为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变现值法和现值法等等。按照公允价值法,对资产的评估“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所以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另外,国内评估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的经验也比较欠缺,在实际操作当中可能会有一定困难。 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公允价值已经运用的较为普遍,所以,此次国内引入公允价值,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为了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使用前提,也就是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 (二)跌价准备计提变革
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无形资产跌价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 (三)债务重组方法变革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将规定:由于债权人让步,债务人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而原来是计入资本公积;并且引入公允价值,以实物抵债,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于是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高每股收益(EPS)。 (四)股权激励 新会计准则下,激励机制对当期利润有负面影响。 在近期发布《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准则的征求意见稿,财政部采纳了国际会计准则与美国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公允价值法计算期权成本费用,对实行股权激励的公司的业绩影响偏负面。 例如: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如果A公司总股本1万股,市价2元,向管理层发行100份认购期权,认购价格为1元。按照期权定价模型,其认购期权价格为1.5元。于是,公司必须在利润表中列示100×1.5=150元的费用,相应降低EPS幅度0.015元。而且上述费用不能抵税。 (五)存货管理变革 新会计准则下,存货管理办法变革,可能对于采用“后进先出”法公司,对于生产周期较长的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对于原先采用“后进先出”,存货较大,周转率较低的公司,会造成毛利率和利润的不正常波动。 例如:采用“后进先出”法的电器设备公司,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下跌过程中,一旦变革为“先进先出”法,成本将大幅上升,毛利率快速下滑,当期利润下降。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多项新准则影响企业利润 现行准则规定,债务重组中获得豁免或少偿还的负债只能计入资本公积,而新准则规定,以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及债转股等方式偿还债务,其原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存货的计账方法,新准则中也做了调整。“后进先出法”被取消,企业一律应采用先进先出法。对于原本采用“后进先出法”的企业而言,转换计账方法,至少会引起毛利率的波动。而具体的影响,则还取决于其存货周转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压缩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 新会计准则较多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范围,规范和控制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粉饰经营业绩,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一,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会对当期利润产生明显的影响。当存货的价格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将使得当期的成本费用上升,当期利润减少;而采用先进先出法,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下降,利润增加。当存货的价格下降时,则作用相反。以往企业通过变更对存货的计价方法就可以达到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目的。由于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的反映存货的流转,新准则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取消了后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这项准则变动将使得企业无法再将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作为利润调节手段,促使企业的存货真实的反映实际的历史成本,减少人为操纵的因素。 第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通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是企业进行利润操纵的惯用手段。企业在亏损会计期间通过转回前期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达到减少当期费用,增加当期利润的目的;在盈利会计期间,进行反向操纵,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增加当期费用,降低当期利润,以便以后期间利润下降时再予以转回。 (三)抑制关联方操纵 关联方操纵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途径之一,新会计准则对其的抑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大对关联交易的披露。企业在利润操纵中往往倾向于利用确乏公允性的关联交易,将利润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新准则对关联方的定义做出了明确的扩展,包括了一系列对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三大类。且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企业都应当在报表附注中披露母子公司的关系,明确指出需要披露的层次具体包括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外公开提供财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此外,关联方发生交易,取消金额或比例的披露选择,要求企业必须披露交易金额,重大交易须同时披露交易金额和交易额占该类总交易额的比例;对未结算项目要求披露详细信息及金额;强调只有在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采用了与公平交易相同的条款。新准则一方面加大了关联交易披露的范围和内容;另一方面将以往较为概括的要求明确化和具体化,增强了关联交易的透明度。 第二,扩大了合并报表范围。新准则规定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此外,新准则中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种类不仅包括旧准则中规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利润分配表,而且还包括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和附注三个部分,其中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编制的规范及时有效地填补了现行实务当中的理论空白。 这一规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性会计原则,使得合并报表是对由母公司和子公司所构成的企业集团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信息的真实反映,阻断了一些企业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惯用伎俩。 综上所述,与现行17项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体系由一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其规范的交易和事项的内容比较全面。新会计准则先在上市公司中实行,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适用范围还存在差异。除极少数事项外,新会计准则体系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显然、新会计准则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上市公司将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对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