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的妇女观及形成原因初探
妇女观即一定的时代历史条件下人们对妇女的认识,评价和对其人生价值等各方面的看法。文艺作品所反映的妇女观,则是作者对妇女的认识,态度和价值取向。它是衡量一个作家思想状态和作品水准的一条重要标准。因此研究一个作家或一部文学作品的妇女观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本文就着重论述《水浒传》(以下简称《水》)的妇女观及其成因。 一、《水浒》中的妇女观 一部《水》所写的人物有七八百,其中女性不到九十人,从男女比例看,相差是极为悬殊的。同时作品中作者对女性的描写也是惜墨如金,篇幅短小。但就从这很少的人数和短小的篇幅中所反映出的却是作者反女性的妇女观。 《水》是“儒家道德的恪守模范”。的确如此,其作者在行文的过程中严格用儒家道德规范着每一个人。因此他在对待妇女的态度上就表现出贱视女性,视女人如祸水的落后观念及禁欲主义思想。这首先从作者浓墨重彩的梁山英雄中就会体现出来。 梁山泊的英雄以不近女色为荣。一百零八个将士里除少数几个女将外,似乎只有一个王矮虎对女性感兴趣,其它人在生活中好像根本没有“女人”这一概念。宋江、杨雄、卢俊义虽家有娇妻,却“平昔只顾打熬气力,不亲女色”(第六十二回)以至被戴上绿帽子,还几乎招来杀身之祸。英雄在对待美女的挑逗上,也好像都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武松在美艳的潘金莲的挑逗下毫不动心,石秀对潘巧云的“风话”严加斥责,面对李师师的“撩拨”,燕青心如铁石,更有甚者如李逵,梦见有人许女儿给他,竟气得打翻了桌子……,于是作品更给予他们“好汉”、“好男子”的光荣称号,美女便成了英雄的试金石。同时,作品中视女人如祸水的思想反映得更为强烈。宋江、杨雄、卢俊义都因为女人而出事,安道全和妓女勾连惹下大祸,史进把要事托给妓女,误了大事又身陷囹圄,宋江救刘高之妻却反被刘妻所害,蒋门神打不过武松,书上说他因“酒色所迷淘虚了身子”。西门庆、裴如海那些好淫、好色之徒都没有好下场。于是女人便成了“好淫”、“误大事”、“害男人”、“淘虚好汉身子”的祸水。 就以上看来,作者的思想态度已很明确,而由书中人或作者的直接议论,更把它赤裸裸地摆了出来:妓女李瑞兰虔婆的话。活化出了她那贪财又害人的嘴脸:“我们这行院人家,坑害了千千万万的人”。(第六十九回)这不知羞耻的话从她的嘴里嘣出来竟是那么自然且理直气壮。吴用也说:“娼妓之家……迎旧送新,陷了多少人”。(第六十九回)作者的直接议论也有数次:“红粉无情只爱钱,临行何事更留恋”。等等(第六十五回),“看官听说;但凡世上妇人,由你十分精细,“被人小意儿过纵,十有九个着道儿”。(第二十四回),“原来这女色坑陷得人,有成时须有败。”(第二十六回)坑害人的“祸水们”既然这样可憎,可恶、可怕,当然就罪不可赦。于是在作者的笔下便通过好汉对这些“祸水们”进行了极为毒辣和残酷的惩罚。潘金莲被“掏心割头”,潘巧云被割舌剖腹,贾氏“遭凌尺”处死,妓女李瑞兰被碎尸万断,宋江对阎婆惜也是“手到处青春丧命”。还有更多无辜的生命也难免屠刀。武松血溅鸳鸯楼,不管什么人一概杀死,张顺在安道全的情人家一连杀了四口,石秀为了还自己清白,也用了四条人命……。这样血淋淋的屠杀场面屡见不鲜,惨不忍睹,而作者却用异常轻松的笔调,痛快淋漓的向读者道出,好像英雄们办了一件件为民除害的快事,喝彩不己。可见作者只倾心于他心目中的英雄及英雄行为,至于他们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丝毫不去计较。 梁山泊的英雄不但血腥屠杀着那些“祸水们”,还把他们自己认为的好女人也当工具一样对待。宋江为了让秦明投降,夜里杀害秦明一家,而暴躁的“霹雳火”却没有大打出手,只说“害我忒毒些个”。宋江为了稳住秦明,便主婚把花荣之妹许她。这样花荣之妹就成了稳住秦明的工具。作者不但没有对此提出疑问,却还津津乐道。女中豪杰的一丈青,只因宋江一句诺言,嫁给了人品武功都不及她的王矮虎,宋江撮合了一对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即使在梁山泊这样的清平世界里,女人也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她们的自由与幸福仍操纵在男人手中。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异性相吸本来是人之天性,是人的正常生理需求。然而女人在水浒英雄的眼中却成了洪水猛兽,工具、附属物。这正是《水》所表现出来的英雄的不健全心理与贱视女性的妇女观。 纵观全书,在《水》的女性世界里,作者主要写了两类女性:一类是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等被梁山英雄杀掉的淫妇,作者把她们当反面形象来处理。另一类是顾大嫂、孙二娘、扈三娘在梁山坐了交椅的女头领、女英雄,作者把她们当正面形象来处理。 我们先对作者所谓的“淫妇”来加以分析,这三位女性,她们的婚姻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宋江对于阎婆惜,只能说是“恩”,而不是“爱”,而作者却把恩爱混为一谈,武大之于潘金莲,就更无法谈及感情,因为武大是清河大户用来惩罚潘金莲的工具,如此说来潘金莲也是一个受害者。更何况武大是个面貌丑陋,“三答不回头,四答和身转”的“慢性子蠢汉”,潘金莲只能是“直恁地晦气”。杨雄之于潘巧云,倒是门当户对。但杨雄是个“不近女色”的好汉,因此儿女之情自然也谈不上。另外这三位女性的婚姻无论从年龄、相貌,志趣都与其丈夫极不般配。更何况英雄们都“以不近女色为荣”,没有从感情上,生理上去关心,体贴她们,满足他们正常的生理需求。恩格斯说过:“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本身,已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程度上的差异。”孟子也说:“食色、性也。”这就说明对性的要求是人的自然属性,和吃饭穿衣一样,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无法摆脱它。况且作为妙龄女子,她们在这方面的需求会更强烈些。对于“不近女色”又不给她们体贴温柔的丈夫来说,红杏出墙也就在情理之中了。恰恰如此,这三位丈夫都被另外的三位同性所替换了。“红杏出墙”这种大逆不道,玷污英雄名誉的不贞不洁行为,是作者与英雄所不容的,她们的死便在所难免。这里便体现出了作者的一个既定方针;不贞就要受到严厉惩除。 总之,作者在对待男女(包括夫妻)感情方面有这样一个标准;寡情才是真丈夫,多情就是淫女人,好汉绝不能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女人不能要求丈夫整天卿卿我我,体贴温存,否则就是好淫,如有婚外情更是罪不容诛。不管合不合情,先看合不合礼。 《水》的妇女观已是昭然,也许会有人提出疑问,梁山泊还有三位女头领呢,她们跻身于众英雄之列,和好汉们一块“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起“扬名立世”,难道不是尊重女权,男女平等,女性解放吗?看来似乎是这样,然而却经不起推敲。 首先,她们的落草并不是因为受到迫害和逼迫反抗而走上梁山的。在书中极少的笔墨中,并没有表现出她们争取女权的一点言行。因此,这三位女性跻身梁山根本就没有触及到女性解放之类的社会问题。 其次,从她们的行为性格来看,很少有一般女性的特征,或者可以说,她们简直就是取了个妇女名的男子汉。顾大嫂绰号“母大虫”,“母大虫”即母老虎,便指出了她的凶恶。同时作者在书中还这样赞美她“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锥敲翻庄客腿”。生来不会拈线,弄棒持枪当女工。”(第四十九回)像她这样粗鲁暴躁的性格,在妇女当中着实少见,与一个蛮汉子何异!孙二娘绰号“母夜叉”,据《根本说一切有部毗耶奈杂事》载“母夜叉”乃“一吃婴的女魔头”。“于王舍城中人家所生男女,次第食之,因此皆唤为河梨底母药叉”。可见“母夜叉”(即母药叉)这个称号对于孙二娘最合适不过,她开人肉包子店,不知杀了多少过往之客,与女魔头何异!像这样的女人,同“窈窕淑女”真是相去几千里也。扈三娘从“打祝家庄”到梁山没见她说一句话,更不要说性格有没有特点,形象是不是鲜明了。梁山英雄杀死她全家,作者竟持一种肯定欣赏的态度,津津乐道。而扈三娘好像没事一样,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实难令人理解。 作者之所以把她们放在众英雄之中,把她们男性化,就是要她像其他男英雄一样无情无欲。做一个叱咤风云的豪杰、侠客。因而就丝毫没有顾及她们的女性特征,这根本就不是尊重女权。男女平等、女性解放并不是把她们男性化、干与男人同样的事。而应该从根本上去尊重她们的人格、感情、权力与自由。 综上所论,我们可以看出水浒作者把英雄与美女完全对立起来,儿女情长则英雄气短。对于人的自然本性,英雄们既自身极力遏止,又对异性极尽压制、扼杀。因此,《水》所表现的完全是“存天理,灭人欲”、“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女人是祸水”的传统儒家的伦理观、道德观。 二、造成《水浒》妇女观的文化根源 综上可知,《水》是反女性的。造成这种妇女观的原因是很复杂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传统的儒家思想是其形成的直接原因 儒家道德思想,从它的诞生之日起就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并且还单独给妇女定了一系列的行为准则来扼制她们的人性及自由。孔子就直接指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把女子与小人放在一起,已体现了他贱视女性的思想。汉代儒家思想一统天下,董仲舒发展了孔子的“五伦”说而提出了著名的“三纲”论与“阳尊阴卑”的思想。班固提倡“阳唱阴随,男行女随”班昭也以妇女的卑贱与软弱为基础,拟出了一套妇女立身行事的准则……加上朝廷和社会种种不公正礼法的束缚,妇女的地位低落下去。宋代、尤其是南宋,理学家们再度肯定丰富了上述理论。二程发展了周敦颐的“无欲”说,提出了著名的“存天理,去人欲”的思想。并且还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要妇女守节,禁止再嫁。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一方面把传统的‘三纲’论加以理论化,一方面又予以具体化和通俗化”。从而使三纲的思想更深一步的渗入到中国人的每个毛孔与血统之中。他指出妻子须服从丈夫并且要“从一而终”,终身守节。夫妇男女只能是主从关系,妇女要严格恪守《仪礼》、《周礼》所说的“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和“四德”(德,言、容、功)。这样,这些伦理的说教的东西便成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准则,渗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对后世产生着不可估量的影响。水浒故事从产生,流传到成书,直接受到了儒家传统思想的影响。并且《水》的作者也是这种思想的代表,就连后来对《水》爱不释手的评点者——李贽、金圣叹,也很少对《水》的反女性提出质疑。可见这种思想在当时已是非常的正常与合理,从而直接导致了《水》反女性的妇女观。 第二、受了以男性为主体的社会文化现象的重要影响 如果从性文化的角度看,人类文化史亦可分为两部分,即女性文化与男性文化。原始的漫长时期,以女性为中心的氏族社会成为原始文化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土壤。但随着进化,竞争的加大、加快,男性以力的刚性锋刃征服了女性,夺得了世界的中心地位。于是女性无可避免地在世界范围内败北了。女性精神,女性文化亦即像妇女的社会地位一样,处于附庸的地位。文化在漫长的男性社会中无可避免地是以表现男性文化为主的,女性文学和女性读者的文艺评价标准也通常被“男性化”了。以男性的竞争,决斗的价值尺度未从事或衡量文艺的结果,自然也导致了女性自身主体性的失落。”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大性本身就处于附庸的社会地位,再加上传统儒家思想的种种束缚、女性精神,女性文化近乎暗无天日。《水》便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一社会文化现象的影响。另外《水》又是反映男性英雄的传奇,女性在作品中的作用只是为了衬托英雄。由此,《水》便于反女性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第三、反女性是为了突出英雄 《水》是一部英雄传奇。在作者看来,英雄美女永远是冤家。是英雄绝不能儿女情长。王英的好色就多次遭人耻笑,宋江、杨雄、卢俊义等的“不近女色”为人称道,武松、燕青、石秀不为女色所动,博得了“好男子”的喝彩。石秀为了洗涮自己,还他清白,竟然用了四条人命,武松血溅鸳鸯楼也杀死数十人……对于这一次次血肉横飞,触目惊心的场面,作者之所以津津乐通,是因为在他的意识当中认为,只有如此才能表现恨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疾恶如仇的英雄形象。杀得痛快淋漓,方显英雄本色。作者总是把这种残酷的,良莠不分的杀戮作为一种英雄的性格,气概加以赞扬。这固然能表现英雄复仇的痛快淋漓,但同时也损害了英雄形象,让人感到英雄成了没有理性的鲁莽残暴的嗜杀者。 《水》是体现儒家道德的典范之作,并且把它推向极端。李延祜说:“英雄们的‘替天行道’,在女性世界中体现出来的只是替儒家规范的天理行封建主义之道。至于人性的天然之道,他们既在自身极力遏制,又对异性极尽排斥,压制、扼杀之能事。纵然不能室息女性的心灵,也要消灭她们的肉体以呈他们的英雄本色。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水》的反女性是为了突出英雄,表现英雄。 因此,《水》作为儒家思想的典范之作,传统儒家思想自然是其妇女观形成的直接原因。同时,在这一思想的笼罩之下,《水》又作为一部塑造英雄,表现英雄的传奇,女性自然在作品中充当衬托,突出英雄的角色。所以,反女性又是这一创作目的产物。
参考书目: 1、施耐庵,《水浒传》,金盾出版社,2005年2月第一版第七次印刷 2、孔子,《论语》,中国戏剧出版社,2006年1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3、朱熹,《四书集注》, 三秦出版社,2005年3月第二版第一次印刷 4、孙勇进,《妖女与魔女》,清凉茶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