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水浒传》的忠义观及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更多相关论文: 论《水浒传》中的宋江形象 论《水浒传》招安结局 论《水浒传》英雄林冲人物形象 论《水浒传》招安结局的必然性 论《水浒传》招安的结局 试析《水浒传》的忠义观 浅谈《水浒传》中宋江的忠义观 浅论《水浒传》的忠义观 论《水浒传》的忠义观 论水浒传的忠义观 论《水浒传》的忠义观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水浒传》忠义观中“忠”与“义”的关系说明其实质和社会根源,通过分析《水浒传》忠义观与儒家忠义观之间的关系探讨其源头,并且进一步分析《水浒传》忠义观在作品典型人物中的体现,试图由此解读《水浒传》忠义观中“忠”与“义”产生冲突的实质及其社会根源,最后谈谈解读《水浒传》忠义观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启示。 [关键字] 水浒传,忠义观,和谐社会 《水浒传》全称《忠义水浒传》,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通过描写以宋江为首的梁山好汉从结义、聚义到接受“招安”的全过程,生动地演绎了封建社会“官逼民反”的现实,表达了对社会安宁、国泰民安的向往和对贪官污吏的痛恨,勾勒出一幅忠君爱国、除暴安良的理想图画。 正如小说题目所昭示的,忠义思想是这部小说的主旨,作者的创作意图就是为了宣扬其“忠义观”。但是,读完《水浒传》以后,给读者印象最深的却是“忠”和“义”的冲突以及由此导致的悲剧性结局。我们不禁要问:作为儒家伦理道德范畴的“忠义”思想,在《水浒传》中为什么会变得如此不可调和呢?解读其中的奥秘,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本文将通过论述《水浒传》忠义观的实质及其在作品典型人物中的体现,解读《水浒传》忠义观中“忠”与“义”产生冲突的社会根源和实质,最后谈谈解读《水浒传》忠义观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几点启示。 一、《水浒传》忠义观的实质与根源分析 1、《水浒传》忠义观实质和社会根源:“忠”与“义”的关系 如何定义《水浒传》的忠义观?余象斗在《题水浒传序》中说:“尽心于为国之谓忠,事宜在济民之谓义”。根据这一定义,对象征国家的皇帝有利的就是“忠”,对人民群众有利的就是“义”。这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水浒传》的作者是这样处理“忠”和“义”的关系的:一方面,宋江对皇帝“忠心耿耿”,始终不想反抗皇帝,因此把自己的一切^造**行为都归结为忠君爱国、为国除奸;另一方面,宋江对大家“仗义疏财”,因此让兄弟们佩服得五体投地。然而,皇帝与被视为“贼寇”的人民群众之间毕竟是水火不相容的,对皇帝“忠”,对人民群众就不可能“义”,“招安”后梁山好汉和方腊起义军之间互相残杀的严酷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反之,对人民群众“义”,就不能维护封建王朝的利益,即不可能对皇帝做到真正的“忠”。但作者却极力让宋江将这对立的两种观念“完美”地统一起来,以实现其“忠义双全”的人格理想和信仰。宋江把水浒的“聚义厅”改成了“忠义堂”,实质上是颠覆性地“修正”了梁山好汉原先的忠义观。 其做法是:首先,作者让宋江把皇帝与奸臣分开,把起义宗旨限定在只反贪官不反朝廷的范围内;其次,把“义”置于“忠”的附属地位。其结果是:“忠义思想”实质上变成了“忠君思想”,而“义”又不可避免地成为束缚梁山好汉的精神枷锁。比如,在梁山好汉中,李逵的反抗精神最强烈,可是一遇到宋江哥哥就低眉称诺,一味顺从,最后成了宋江“忠”的牺牲品,还甘愿做一名小鬼追随他。宋江的梁山兄弟们大都反对招安,可就是不反对自始至终都主张招安的宋江,反而对他盲目和绝对地服从,显然是被狭隘的江湖义气束缚了思想。最后还是在“义”的欺骗下,梁山兄弟随宋江征辽寇,平方腊,一百单八将损折大半,连宋江自己也成了其忠义思想的牺牲品。宋江的“忠”未能赢得皇帝的信任,“义”也没能保全梁山兄弟的性命,甚至连反贪官污吏这一目的也没能达到。作者试图在不改变社会制度的前提下,实现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和谐,即“忠”和“义”的统一,但结果证明: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从伦理学上看,《水浒传》的伦理批判意义,首先在于通过群体人格的内在冲突和悲剧结局,揭示了道德规范之间的对立。 道德规范的主要作用在于协调群体关系。由于不同群体之间的对立,必然引起具体道德规范的矛盾。而宋江这一形象的悲剧根源也正在这里。一方面,宋江“全忠仗义”的人格理想和黑暗现实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悲剧冲突。这一点,诚如王钟麒在《中国三大小说家论赞》中所言:施耐庵“痛社会之黑暗,而政府之专横也,乃以一己之理想,构成此书。设言壮武慷慨之士,与俗有所迕,愤而为盗。” “全忠仗义”和黑暗现实的矛盾直接导致了“逼上梁山”的悲剧,但这只是宋江悲剧根源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来源于宋江群体人格理想内在的矛盾,即“忠”和“义”之间的冲突。“忠”和“义”作为调整个人和不同群体之间的行为规范具有不同的伦理内容,在《水浒传》中,“忠”所强调的是个人和统治者之间的行为规范,而“义”所强调的则是个人和被统治者之间的行为规范。在封建社会中,由于统治群体和被统治群体之间的对立,使“忠”和“义”这两种着重于不同群体的行为规范在客观上难以达到统一。这种情势使宋江处在徘徊于“忠”、“义”之间的两难境地。而宋江的人格悲剧,在于他一生都在寻求事实上难以统一的“忠”与“义”之间的统一,以实现“忠义双全”的人格理想。正如他临终之前所言:“我为人一世,只主张忠义二字,不肯半点欺心,今日朝廷赐死无辜,宁可朝廷负我,我忠义不负朝廷。”正是由于追求“忠”与“义”之间的统一,才形成了“朝廷负我”、“赐死无辜”的悲剧结局。“忠”与“义”两条人生之路的交汇,正好构成了宋江悲剧之路的起点。尽管《水浒传》的作者对宋江的“全忠仗义”进行了热情的歌颂,但同时又以客观的描写,展示了宋江理想人格中所存在的“忠”与“义”的矛盾,并通过宋江理想人格的悲剧,揭示了封建社会中“忠”与“义”难以兼容的事实,对“忠义”道德表现出极大的困惑。 2、《水浒传》忠义观朔源:与儒家忠义观的关系分析 《水浒传》忠义观中的“忠”与儒家文化范畴中的“忠”基本上是一致的,但《水浒传》所着力描写和张扬的“义”,则主要是从江湖好汉的生存环境、社会关系及其文化心理中产生的,因此带有浓厚的江湖文化色彩,从根源上和本质上来说,显然都不同于儒家文化之“义”。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儒家认为“利”和“义”是对立的,孔子的一句名言:“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就是最好的见证。而《水浒传》中所宣扬的“义”则是与“利”紧密相关的:“结义”是为了得到对方的帮助,“聚义”就是同心同德地干“于法度上饶不得”的勾当,当然更是为了寻求个人和小集团的利益。 (2)儒家讲“义”,往往是与“克己复礼”、“忠君敬上”联系在一起的,儒家的“义士”,其言行举止必须合乎封建礼法,“不失人臣之礼,不败君臣之位”。而《水浒传》中的“义士”,则“以匹夫之细,窃生杀之权”,“身在法令外,纵逸常不禁”。可见这两者是完全不同的。 (3)儒家所讲的“义”是与“仁爱”、“忠恕”紧密相关的。《礼记·礼运》中说:“仁者,义之本也。”《孟子·尽心上》也说:“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而《水浒传》中的“义士”们则快意恩仇,除恶务尽,武松、鲁智深、李逵更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4)儒家的“义”是与尊卑贵贱联系在一起的,《大戴礼·盛德》中说:“义者,所以等贵贱、明尊卑;贵贱有序,民尊上敬长也。”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精华》中也说:“大小不逾等,贵贱如其伦,义之正也。”而《水浒传》中的“义士”们则“一般儿哥弟称呼,不分贵贱”、“一样的酒筵欢乐,无问亲疏”。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水浒传》的“忠”继承了儒家文化,即以“忠君爱国”为核心的思想,其中,“忠君”是愚昧的封建思想观念,“爱国”则是民族的浩然正气;儒家的“义”要求“克己复礼”,严格遵守“尊卑贵贱”的社会秩序,维护封建礼教,因此,儒家的“义”只适合于“君子”,不适合于“小人”;而《水浒传》的“义”则冲破了儒家礼教的束缚,具有反对封建压迫,追求自由平等的进步意义,但也容易造成是非不分、唯小团体利益是从,具有破坏性,以至于成为维系黑社会势力的精神力量。由此可见,《水浒传》忠义观源于儒家思想,但与儒家的忠义观又有本质上的区别,充分体现了封建专制制度下“非主流社会”知识分子和底层劳动人民的价值观。 二、《水浒传》忠义观在作品典型人物中的体现 《水浒传》忠义观的最大负载者就是作者全力塑造的宋江这个人物。作为起义军领袖,他亲手创建、发展、壮大了起义队伍,使之成为宋王朝的心腹大患;他既委身于^造**之列,却又始终不能忘怀对封建统治阶级的耿耿忠心,最终亲手葬送了起义事业。“义”使他倾向革命,不满现实;“忠”又使他瞻前顾后,优柔寡断。这种双重性格,不仅造成了宋江的个人悲剧,也造成了整个起义军的悲剧。 在作者笔下,忠义思想无疑是宋江性格的核心。围绕这一核心,作者大致是按照三个阶段来演绎宋江生活的轨迹:即侠义英雄时期、亡命江湖落草为寇时期和招安以后的时期。 侠义英雄时期是宋江人生的一个重要铺垫。作者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突出描写宋江的“义”。这不仅是人物性格的基础,而且也是整部小说的基础,所以,人物一出场,作者就为他定下了“义”的基调。小说第十八回对宋江有一个总的介绍,写他平生只好结交江湖好汉,一贯扶危济困,救人之急,有“及时雨”之称。因此,天下不论识与不识的,提起宋江莫不交口称赞,也无不以结识宋江为荣。宋江也正因此而获得了极高的声誉。在这一时期,宋江最大的一次义举是私放了劫取生辰纲的晁盖等人。虽然他出于“义”救了他们,但从内心里又觉得他们犯下了弥天大罪,于法度上却饶不得。可见,其所行之“义”,是以不触及封建专制统治为前提的“义”,但是“义”和“忠”毕竟是截然不同的甚至是完全对立的两种思想。当这两种思想统一在一个人身上时,就难免要作出抉择。顾及了对晁盖的义,就不可能顾及对封建王朝的忠。“忠”和“义”的矛盾本来就潜在着,只不过在第一个时期没有明朗化罢了。总的来看,侠义英雄时期的宋江,仗义疏财,扶贫济困,是一个心怀忠义、品格完美的英雄人物。表现在他身上的“义”,体现了封建时代非主流社会知识分子与底层人民群众不满黑暗的社会现实、向往人与人之间友好相处、互相扶助的一种道德追求。 怒杀阎婆惜是宋江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为了逃避朝廷的惩处,他不得不亡命江湖,四处流浪。作者写他亡命江湖的目的,还是在于展示一个“义”字。比如小旋风柴进对他的礼遇,清风山劫匪王矮虎前后不同的态度等,都从侧面烘托了他的“义”。宋江的义,不仅使他侠名远扬,而且像一块护身符一样多次助他化险为夷,遇难呈祥。各路英雄对宋江的顶礼膜拜,正是对他的“义举”的回报。也正因如此,宋江才有那么大的凝聚力,将众多好汉团结在他的周围,他也才能够稳坐帅位,说一不二,具有那么高的威信!显然,“义”是他日后统率梁山的资本。 不仅如此,亡命江湖还给了宋江展示其组织才能和领导才能的机会。宋江以他的“义”和智慧,在清风山初步集结起一支^造**队伍。为了躲避大队官军的追捕,他又积极献计献策,并准备亲率这支^造**队伍上梁山入伙。宋江以他的实际行动表现出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极大蔑视与践踏。只是,宋江这种反抗思想的萌芽不久即为宋太公的一封家书所扼杀。出于忠孝,宋江一再拒绝了晁盖等人邀其上山入伙的建议,宁可沦为朝廷的囚徒,也不愿意落草为寇与朝廷为敌!这种骨子里对封建王朝的“忠”与行动上的不忠矛盾地纠缠在一起,使他的洁身自好与^造**行为形成鲜明的对照,而“忠”对“义”的主导作用,又使宋江的入伙梁山充满了曲折性和戏剧性。尽管在押赴江州途中,危险四伏,迭遇不测,使宋江饱受惊吓,但他仍然不改初衷,多次谢绝了各路好汉殷殷挽留的好意。刺配江州以后,宋江原本希望改过自新,再作良民,以上报朝廷,下安黎庶,但封建阶级并不买他的帐,最后因为一首所谓的“反诗”而差点要了他的命。由此可见,宋江虽然也是被逼上梁山的,但与武松、林冲等人又是多么的判然不同啊! 落草梁山以后,宋江充分发挥了他的领导才干,整饬山寨,训练队伍,亲率义军攻城掠地,打败官军,严重威胁到宋王朝的生存。他一方面自称朝廷罪臣,称自己不得已暂居水泊,另一方面,却又轰轰烈烈大造朝廷的反。不管作者的主观意图如何,落草为寇时期的宋江,始终洋溢着一种强烈的^造**精神。正因如此,他才能团结义军,取得一个又一个的胜利。 正当起义军取得辉煌胜利之际,宋江的思想与行为却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这个一向标榜“替天行道”、“清君侧”的人不仅没有杀掉被打败捕捉到的奸臣,反而恭恭敬敬地将其送下了山。为了招安,他甚至去找妓女疏通与皇帝的关系。因为在宋江看来,自己已完全具备了投降朝廷的条件。不是吗?在官军不能消灭自己的情况下投降,不正表明自己对朝廷的忠心吗?可见,他是把梁山义军的一切胜利,当作了向朝廷投降的资本。招安之后,他又马不停蹄地为统治者破大辽、平方腊,再一次证明他的忠心。可惜这只是宋江的一厢情愿!事实上,宋徽宗这位皇帝从未信任过宋江!宋江的悲剧其实早就注定了,只不过他并不自觉,反而以“义”为借口,让众多梁山兄弟作了他尽“忠”的祭品。 通过上述对宋江忠义思想发展过程的分析,不难看出,忠义思想固然是宋江性格的核心,但忠与义的矛盾却始终存在着,只不过在各个时期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罢了。而忠对义的主导作用,又使得宋江的一生充满了悲剧色彩。同时也进一步说明,在封建专制社会制度下,代表不同行为规范的“忠”与“义”只能是对立的,矛盾的统一,必须以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制度为前提。 三、《水浒传》忠义观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水浒传》的悲剧性结局,反映了作者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矛盾。一方面,由于从小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教育,作者从骨子里头是维护封建礼教制度的,不希望看到“改朝换代”的结局,因此,安排了宋江“招安”投降的出路,以使之合乎忠君爱国的理想;另一方面,由于清醒地看到社会的腐败和黑暗,作为一个“非主流社会”的知识分子,无法让统治者了解并接受他的“忠言”,只能通过小说这种形式,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大力鞭挞封建制度的黑暗腐朽,生动地演绎了“官逼民反”的逻辑过程,使^造**起义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表现了对^造**英雄的歌颂,同时对统治者也起到了一种警示作用。读了《水浒传》,我们似乎听到了作者这样的非主流社会爱国知识分子“报国无门”时那悲愤的呼声,那么,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又能从中得到哪些有益的启示呢? 1、必须树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义观 当今的中国社会,是否还存在“忠”与“义”之间的冲突呢?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其 “忠义观”。 和谐社会是指社会在发展的过程中能够较好地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使整个社会在公平的原则、公正的制度的管理下,处于稳定、健康与发展的良好状态。 对和谐社会的追求,是人类自古自今的理想。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中和”一直是儒家追求的理想境界,然而,这种理想境界一旦运用于现实社会,与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相结合,就变成了有等级的和谐。荀子的经济伦理思想最能体现这种“等分和谐”,荀子认为,社会产生争、乱、穷的根源在于“欲多而物寡”,解决这一问题方法是“制礼明分”,即利用以封建等级差别为基础的礼制和封建分工分配制度来调节欲望,将社会的满足欲望的活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根据人的不同等级地位决定其欲望满足范围,使有限的社会产品达到物尽其用的效果。只要各个等级的人因循礼制,社会就能达到上下俱富的和谐状态。显然,儒家主张的是对封建帝王的忠以及遵守封建礼教的义,老百姓只能“安分守己”,永远受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 《水浒传》的“忠义观”保留了儒家文化“忠”的观念,号召老百姓只反贪官不反皇帝,因此有了动摇封建统治的农民起义,但由于这种革命的不彻底性,导致农民起义或者失败,或者投降、或者成了地主阶级改朝换代的工具。直到有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才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但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解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建立真正的和谐社会,而是让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经济制度重新占领和统治我们的社会各个领域,革命的成果就会前功尽弃,“人民公仆”就会再次成为“官僚地主”,当“人民政府”不再代表国家和广大人民的利益时,我们的社会同样还会产生像《水浒传》忠义观中“忠”与“义”那样的冲突。 因此,我们今天所追求的和谐社会的目标与传统社会关于和谐社会的理想有本质的区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破除了以往社会的等级之分,将和谐建立在追求人类解放的平等自由的基础上,而且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将和谐发展的目标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义观必须定义为“忠于平等自由的国家,义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当代表国家的政府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一致时,作为行为规范的“忠”与“义”也就一致了。 2、树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忠义观的关键在于政府 导致梁山好汉们“结义”和“聚义”的根本原因是社会不公,即所谓的“官逼民反”、“逼上梁山”。因此,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是消除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而消除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关键又在于代表国家的政府。联系当前的社会现实,我们都不免有些担心。试问:当我们的政府把社会上的每个人都看作“经济人”,并且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当作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加以肯定和大力宣扬时,当我们的人民看到一批又一批的政府官员“前赴后继”地走上腐败之路时,当人民群众了解了官场中“买官卖官”的真实情况时,他们还能相信“政府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吗?目前社会上屡禁不止的“白衣天使”收红包,“人类灵魂工程师”乱收费,不都是从我们“人民公仆”的“寻租行为”中学来的吗?而政府官员的腐败,归根到底在于理想和信仰的缺失。试问,现在还有多少共产党员坚定地信仰共产主义,并且把她作为自己终身为之奋斗的人格理想呢? 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义观,就必须保证人民群众言论的自由。当一个国家的人民没有言论自由,当政府官员普遍不说真话说假话,当老百姓普遍敢怒不敢言,或者感觉到说不说都一样时,这个社会就进入了“病态”。“文革”中有一句誓言:“永远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有几个人没发过这个誓,但现在又有几个人还认可自己当年的誓言呢?出现这样的问题,关键在于缺乏让人讲真话的社会氛围,话语权掌握在代表“主流社会”的少数人手里,其他人只能随声附和。信仰必须通过自由的探讨,才能深入人心,而不是靠高压手段灌输。从这个角度上说,“文革”的最大失败,就是没有提供这样一种宽松的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公开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只有通过公开争论,才能使正确的思想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理想和信仰,也只有这样,才能牢固地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义观。那么,今天的政府,是否已经认识并且做到这一点了呢? 注1:郭绍虞等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四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66页。 注2:马蹄疾编《水浒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