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聊斋》表现的进步思想及隐藏其后的局限性 对于《聊斋》的思想内涵主要存在着三种观点: 王文琛的基本肯定说:蒲松龄写这些故事,是有所寄托,有所发谒的。 任访秋的基本否定说:基本上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服务的思想。 陶君起则认为,《聊斋》中既有进步性的一面(如反礼教,反官吏等),也有局限的一面(如书中也有不少地方存在着“宿命论”、“轮回果报”以及“重男轻女”、“片面贞操”等思想成分)。 我较为赞同陶君起的看法,本文将从三个角度来例证《聊斋》中存在的进步性和局限性。 一、女子们冲破包办婚姻,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但最终充当了男子心灵的安慰者、生活的拯救者。 《聊斋》中最耀眼的是那些花妖狐魅的角色,她们不受封建礼教和闺戒束缚,往往主动与男子接近,如窬墙而进,叩斋而至,排洇而入,晚间奉访,自荐枕席(《莲香》、《红玉》、《云萝公主》、《胡四姐》、《双灯》、《狐谐》)等等。这些男子多为落泊、穷愁、卑贱者:有的家道式微,穷愁无聊,独寓荒宅;有的科场蹭蹬,失意落泊,客居他乡;有的迫于生计,四处奔波,羁留异地。他们无地位,无功名,无财产,可是那些女子不以此为怀,执着、钟情于这些孤独、落寞的书生,其大胆、热烈为世所罕见。且看:《云萝公主》中道:“一日安独坐,忽闻异香。俄一美婢奔入。曰:‘公主至。’即以长毡贴地,自门外直至榻前。方骇疑间,一女郎扶婢肩入;服色容光,映照四堵。”在这里,女子的矜持、羞涩已荡然无存。作者塑造了一个美丽而大胆的新女性,“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之大防”这些观念似乎很难挤进这一氛围之中。女子的行为若以世俗的道德标准衡量,则亦类荡女,她们放弃了世俗的一切闺范和男女交往的贞节大防,常有一步到位的大胆作为。 由于长期形成的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统治以及由此形成的“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女性往往被搁置于情爱“漩涡”的边缘,男性“兴风作浪”,女性则往往被动地承受,男性对女性的情爱变化及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根本视而不见。因此,留给我们的女性形象往往只是一些美丽的躯壳,而缺乏那种生动鲜活的生命脉动。应该说《聊斋》对女性情爱心理的揭示较之以前有了显著的进步,已从无意识开始向“有意为之”过渡。小说中多处渲染狐仙精魅们大胆示爱,自荐枕席的情节,虽不免给人轻薄张狂之嫌,但确实昭示出女性情爱心理的大胆复活,颇有现代自由恋爱的思想。从完全被动地接受到积极主动地追求幸福,尽管这种追求夹杂某些盲目性及非理性,但由于它是透过几千年男性社会重重铁幕而迸发的呐喊,因而弥足珍贵。 这无疑是作者思想上一次质的飞跃,作者出于对遭受封建礼教压迫的青年男女的同情,赞美了具有反封建色彩的婚姻爱情,肯定了男女双方不受礼教约束的自由结合,表现了进步的民主倾向。 值得关注的是:女子们的大胆追求换来的是什么?是男子们更加的肆意妄为。她们大胆的行为正是男权社会所期盼的。 首先,她们充当了男子心灵的安慰者。 那些书生在与这些美丽娇媚的女子相遇、相悦过程中,表现出狂妄的主动:“忽一女子窬垣来……生就视,容体若仙。惊喜拥人,穷极狎昵。”(《胡四姐》)这是《聊斋》中男女相悦的典型情景。《云萝公主》中的安大业何尝不是如此呢。云萝公主对安大业说:“若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作床弟之欢,可六年谐和尔。君焉取?”如果安大业真真实实地爱着公主,而不是一时的冲动,想与公主长相厮守的话,那么维持纯洁的爱情,那又何尝不可呢,可是偏偏他选择了后者。从小安大业就自命不凡,加之其母做了一个梦,说儿子命该和公主相配,且深信不疑,可是到了安大业十五六岁,这个做驸马的梦还没有应验。但是随着其生理及心理的成熟和发展,一直无止境地守株待兔显然是不实际时,安大业被一种长期以来的压抑感和孤寂感所压迫着。以至美丽的云萝公主不约而至时,产生了这种狂妄大胆的行为,这长期被压抑着的孤独感终于得以舒发,肆意地释放出来。在此这些女子扮演的是这些落泊男子孤独心灵的安慰者。难怪云萝公主说出这样一句话:“妾固知君不免俗道,此亦数也!”不难看出,这里的“俗道”所蕴含着的深深的无耐和指责。几千年来封建的男权意识仍深深扎根于男子心间,他们才是主动者,而女子只能是一个“被动者”。 安大业的行为根本就是受了引诱而不自制的,毫无感情基础可言,自此,我们可以看到,男女情爱关系还是极不平等的,男性自认为优越于女性,肆意妄为,女子正好充当了他们孤寂心灵的安慰者。有时,女子自身的行为也纵容了男子的嚣张气焰:她们大胆地去追求有妇之夫,不求任何名分,朝归晚至而毫无怨言。她们甘愿做感情生活的奉献者,做婚姻的附属品。 其次,她们充当了男子生活的拯救者,甚至是被利用者。 这些花妖狐仙往往具有尘世所无的超常能力,对穷书生们抱有深深的同情,一旦钟情于某个穷愁落魄的书生,就会无私地惠顾他们:助其富贵,传其子嗣,救其困厄,有的亲操井臼,替其治理家业(《青梅》、《狐妾》、,《鸦头》、《丑狐》、《红玉》),有的身怀绝技,助其家业大饶,门庭重振;有的为书生营谋,助其科举成名;有的消灾免祸,仪义与困厄之中,扶危于险恶之间。女子们都是出于同情而给这些潦倒的书生带来一些物质上的帮助,这是一种以美色和财富成就的婚姻,那不是爱情,而是一种“怜悯”。 她们付出了,总是希望得到真正的感情,而书生们并没有把她们当作感情付出的对象,他们不费丝毫力气,就能如愿以偿,带着满意的目光坦然地享受着这一切,甚至于把她们当作营取某种利益的工具。我们且来看看“丑狐”的结局:在两性交往中,她是一个失败者,她不是靠自身魅力吸引对方,而是靠金钱维持着双方的交往、交易。靠这种方式得到的只能是一时的欢娱,感情是谈不上的,即使有,也不能长久。穆生家贫时,为了得到钱财,勉强忍受着自己的厌恶,夜夜与其交欢。待家境渐富,丑狐的赠金越来越少时,穆生自然是急于“撤火”,因为吸引他的本不是丑狐的感情,而是金钱。所以,丑狐在精神上一无所有。“一饭之恩不能忘”,“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穆生在贫穷是接受了丑狐的馈赠,渡过难关,并且,一年多时间,就房屋整洁,人人“衣文锦绣”,家境殷得如财主一般。脱离贫困后,便很快厌倦了丑狐,无情地聘术士作法驱逐之。这些女子敢于大胆追求,却不能如愿以偿,她们反而被无情地利用,甚至被遗弃。 其三、婚后依然处于“不自由”状态。 不管是安慰者还是拯救者,她们毕竟还是心甘情愿的。这些法力非凡的女子们在步入爱河或成立家庭之后,她们却在不自觉中失去了自我,当女性的情爱追求、价值实现被日常家庭生活逐渐消解后,她们已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于社会,而是转换为家庭的载体和男性的附庸,甚至充当了男性某种立身处世的工具。在这种“工具”心理的作用下,男性的男权意识极度膨胀。或许在结婚前,男子们会对女子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无私奉献心存感激,结婚后,这种感激很快变质,成为一种理所当然。女子即使上奉公婆、下抚子女、侍侯丈夫,最多给你挂一个“贤德”的美名。然而,丧失了自我的女子们很快地陶醉于其中,刚从封建的婚姻制度中跳出来,又重新落入了封建的家庭制度之中。《青梅》中的青梅是一个敢于大胆冲破包办婚姻的女性,从她对张介受说的话:“我也是好人家的姑娘,并不是淫荡轻浮的女子,我只觉得你有贤德,才来以身相许的。”中,我们看到了她有属于自己的思想和立场,敢于积极地表露自己的感情。但是,就这样一个令人刮目相看的女子,在嫁给张生以后:孝敬公婆,千方百计顺着公婆的心愿,操持家务,劝导丈夫不要因照顾家里且耽误了读书……家中一切生计都由她来承担。家里的所有人都非常的喜欢她,但是她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她还是认为嫁入夫家后,从此就应该死心塌地地奉献自己的一切,她在追求婚姻自由的同时,并没有改变婚后“不自由”的状态,封建社会,女子就应该这样。 这些被赞美的女性是包括蒲松龄在内的穷苦落魄书生,在孤寂无聊之际臆造出来的幻象,是他们在对现实无力状况下曲折的主观企盼,在疲惫生活里的美妙幻想。书生们把在现实生活中无力改变的状况,无力达到的目标,靠着那无拘检的,可不顾现实秩序的梦幻完全改变了,达到了。如此,他们在臆想的梦幻里,从这些美丽女子的钟爱、热情中汲取精神的净水,来涤洗心灵上的抑郁愁闷。当然,花妖狐仙等女子的这种角色设置,是男权意识的主观企盼,是以男性的视角对女性情感,行动的强制性叙述,不能切近女性的精神和心灵。如此,我们从《聊斋》对落泊书生感情遇合的叙述中,可以读到那些书生们被压抑自我的精神释放,和于孤寂无助生活中被拯救的渴望,这是始终排于第一位的男权意识对女性的一种期望,一种幻想中的对精神慰藉的渴求。但这其中缺失女性的视角,未能反映出女性的感情和欲望,只有男性对女性一厢情愿的企盼。 二、主张夫妻间男女平等思想,但“一夫多妻”还久盛未衰。 在古代中国,社会地位最低的是女性,承受生活苦难最深重的还是女性,受封建家礼束缚最严重的还是女性。女子刚刚降临人世,就比男子低一等。“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女诚》)“在家从父,出门从夫,夫死从子”的道德规范更让其一生只能从属于男子。在夫妻关系上,她们只有低眉顺眼地侍夫,只能是丈夫的奴隶。[ 复苏的人性 鲜活的形象——从封建家礼看《聊斋》的爱情篇/郑云莲]在这种残害、吞噬女性心灵的封建社会中,男女之间毫无平等可言。具有一定民主思想的蒲松龄充分认识到这一社会现象的不合理性,他从男女平等的理想出发,以犀利的笔锋在《聊斋》中对这一封建道德进行了无情地批判。在他看来,夫妻应相互尊重,平等对待。不仅妻子要尊重丈夫,丈夫也应尊重妻子,这在当时社会中无疑是一种先进的思想。 在《青蛙神》中,薛郎与十娘这对夫妻就是因为薛的“儇薄”、不尊重十娘的人格,使婚姻频频出现危机。十娘是由青蛙变来的美丽姑娘,所以很忌讳他人对青蛙的不尊重,也最怕蛇。而粗鲁的薛郎却对十娘“戏函小蛇”,对青蛙怒则践毙,伤害了十娘的感情,使夫妻关系紧张,矛盾激化。后来由于十娘有礼有节地抗议、斗争使薛郎逐渐醒悟、悔改,夫妻才言归于好,过上了富裕、祥和的生活。该篇蒲松龄虽然描写的是夫妻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却表现了他对丈夫不尊重妻子人格的行为的极为不满。他让不尊重妻子的薛郎一次次地受到惩罚,就是在告诫那些“大丈夫”。而且在他看来,妻子只有与不尊重自己的丈夫进行斗争,才能取得自己独立的人格尊严。十娘的胜利,也是对妇女争取平等人格的鼓舞和激励。[ 从《聊斋志异》看蒲松龄的婚姻道德观/迟丕贤 李志强] 无独有偶,如《阿纤》篇中,阿纤嫁与三郎后,遭到大伯猜疑,离家出走,三郎找到阿纤,请与偕归。阿纤道:“我从不齿数故,遂与母偕隐;今又返而依人,谁不加白眼?如欲复还,当与大兄分饮;不然,行孔药求死耳尸。”三郎尊重她的意见,与兄长分居,小夫妻从此和和美美。[ 《聊斋志异》的情爱观/文娟] 如果说十娘和阿纤是经过一番斗争来获取平等、自尊的话,那么《林氏》中的林氏则相对的更幸运一点。戚之妻林氏,美而贤,被俘虏后以死相要挟,以保住自己的贞洁,此举深深感动“素佻达,喜狎妓”的戚,从此改邪归正,且不以妻之颈痕为丑,“爱恋逾于平昔”。林不育,为尽妻子之责,数次劝夫纳妾,而戚却再三推脱,履行着自己的誓言:“倘背盟誓,鬼责将及,尚望延宗嗣乎?”我们所看到的林氏和戚的关系是平等的、相互尊重的,这种思想在当时是极其进步的。 异史氏曰:“女有存心如林氏者,可谓贤德矣。”这是对林氏最高的赞扬,从这句话中,我们亦能了解当时社会女子“贤德”的标准是什么:贞洁,为夫传子嗣。但我们把林氏请入现今社会中,试问还有多少人会用“贤德”之词来称颂林氏的所作所为,恐怕只一个“愚昧”足以!她的贤德,何尝不是封建制度毒害的结果,在对林氏的赞美中,我们辛酸地看到: 首先,林氏是“一夫多妻”的支持者。 蒲松龄给我们讲了许多二女共事一夫的故事。如《小谢》中的陶三望与秋容、小谢;《青梅》中的张介受与青梅、王阿喜;《莲香》中的桑子明和莲香、李女。二女共效英皇,一直是封建文人津津乐道的,也是他们心里渴慕的人生快事。蒲松龄的内心也希望那些有才华、有操守的男子能够获得红粉佳人的垂慕、眷爱,并且不止一个。在旧社会,女子如果不育,丈夫当然可以再娶,即使不为传承子嗣,一个男子有三妻四妾也是及其平常的事,这其实是对女性人格的一种侮辱。林氏也无法避免地落入封建臼窠,然而更为辛酸的是,这些共事一夫的女子们,从未感到过这是一种羞耻。不论出于何种原因,从现代人的角度来说,都是令人发指的。林氏是个贤德妻子,于兵乱中身受残害,虽丈夫不弃,亦自觉形秽,将为置妾,丈夫不许,又因己不育,劝夫纳婢,丈夫亦不可,林氏以丈夫无嗣为忧,遂千方百计,处心积虑,用偷梁换柱法让一婢为丈夫生二子一女,多么“贤德”的妻子!多么可笑的举动!一夫多妻的思想深深侵袭并吞噬着女子的心灵,亦让林氏成为无数牺牲品中的一员。封建的道德观念时刻在提醒她们:一个女人只能拥有一个丈夫,并且从此依附于他,顺从于他,而一个男人可以同时拥有三妻四妾,当他们把自己的感情平分予这些妻妾时,妻妾们还应以宽容和大度予以回报,女子们在争取男女平等的同时,却忽略了最大的委屈——一夫多妻。 其次,妻妾和睦,林氏的“大度”不同常人。 蒲松龄在作品中还赞美了许多贤德之妇的“不妒之德”。她们不干涉丈夫纳妾宿妓,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庶嫡相安,二美和谐,共侍一夫,让丈夫享受身拥双美的美妙人生。从古至今,我们不难看到类似的事例:大小妃子竞相争宠,大小老婆不择手段地争地位,一夫一妻制产生以后,“娥皇女英”更成为了一种无稽之谈,为道德所不容。林氏则显得出奇的“大度”,先后三次处心积虑让丈夫得美妾,非但不争不妒,反而更加心安理得,似乎完成了什么“伟业”,与小妾、婢女之间更是和睦相处,与她们共谋大计。这种一夫多妻的和谐相处情景,如果从内心深处去分析,恐怕只是男权社会中男人们的一种向往。从女性的角度看,她们未必就喜欢自己心爱的男人同时也被她人所有,男女情爱的排它性恐怕在任何时代都是存在的。[ 男权社会的女性生命本相——论《聊斋志异》的妇女形象/李志孝] 然而,与“贤德之妇”相对,被男子们冠上“悍妒之妇”美誉者,皆有一共同点:擅宠专房,严禁丈夫惠顾妾、妓,并虐待夫妾。《马介甫》中尹氏就榻榜妾,使其“崩注堕胎”;《江城》中丈夫寻花问柳,一被发觉,严惩不怠;《吕无病》中王氏骄横,妾吕无病笑啼皆罪;《大男》中的申氏性妒虐妻,“终日晓恬,恒不聊生”。小说以男性中心的视角指出:正是悍妒之妇的擅宠专房,使家庭不和,丈夫乾纲不振,威严扫地。但是这类故事都以悍妒之妇的受惩罚或幡然醒悟、痛改前非为结局。她们的怒火无论多么猛烈,最后也得缩灭于“乾纲”中。悍妒之妇是作品中强烈批判和受人切齿痛恨的,但是我认为,除了方式上的问题,她们敢于反抗,没有错,争取自己唯一的权力,更是进步的。妻妾之间的和谐相处只是流于表面的,迫于无奈的,更是被“贤妇”的栀套所左右,林氏之所以不争不妒,恐怕也是怕玷污了“贤德”的美名吧。 其三,林氏“贤德”的举动,有着严重的传宗接代思想。 中国家庭是以父子伦为主轴的,因此“将男性世系的家名及香火一代一代传下去是我们最重要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最直接的目的就是“娶妻生子”。在封建社会,女子历来被视为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在男权社会中,女人们一进夫家就要为子嗣的延绵负起责任来,自己能生育的,当然责无旁贷,因此婚恋小说中常常有“逾一年,举一子”的点睛之笔。自己不能生育的,则要积极地为丈夫物色对象,或做自己的替身,或做小妾,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生子“以承庐墓”。[ 男权世界的艺术写照——《聊斋志异》婚恋小说初探/盛志梅](如《小翠》、《辛十四娘》)作者极力表彰的林氏之“贤”,总给人吃了苍蝇一般的感觉。她先是劝夫纳婢,丈夫不答应,于是让婢女卧其床下,丈夫亦丝毫不动,后使婢女托己之名往就之,又被“咄之”,可是她到底还是挖空心思想出了办法,同丈夫采取预约同衾的办法,使婢女和丈夫睡到了一起。这样绞尽脑汁所为何因?就是为了使婢女给丈夫生下一个儿子。为了“子嗣”,林氏可以说丧尽了尊严,然而作者却说:“女有存心如林氏者,可谓贤德矣!”对林氏推崇备至,可我们看到的仅仅是女性的悲哀,妇女仅仅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的悲哀。[ 男权社会的女性生命本相——论《聊斋志异》的妇女形象/李志孝]更为悲哀的是:林氏一定不会觉得这是一种悲哀。 最后,我们应该看到婢女何尝不是封建制度的受害者。 在我们看来,人都是平等的。而在封建社会中,男性和女性是不平等的,即使同为女性,妻子和小妾的地位也是分高下的。《林氏》中,真正的“传宗接代”的工具应该是婢女,她为人传子嗣,不能正大光明,有了孩子,又难以相见,自己的孩子却要称别人为父母,十月怀胎之苦,母子连心之爱,这难道不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吗?在当时的社会中,她的角色是下人,而且只能是一个下人,她甚至想都不敢想,自己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爱情,而不是随意地被人买过来又嫁过去。 林氏只是《聊斋》中无数女性中的一员,但很有代表性,她是男权传统制造出的道德范型,实际上是将男权意识的审美理想寄托于女性形象的结果,同时也剥夺了女性形象自身的生命,把她们降低为男权意识的牺牲品和带有象征意味的道德符号。而且这些女性也回避着自己的情感和欲望,即她们的主要行为都是向男性奉献、牺牲,把自己看成是传宗接代的工具,她们自觉地以男性角度审视、体察自己,她们的妻子角色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责任,而非个体价值的体现和自我的展露。而男权中心的意识和观念所需要的女性,也正是牺牲自我多于确立和肯定自我。[ 男权意识视野中的女性——《聊斋志异》中女性形象扫描/徐大军]男子需要一夫多妻,被迫让女子们接受一夫多妻,并且还得和睦相处,他们还是以自我为中心,并没有给予女子们真正“平等”的权力,林氏等人对这样的“不平等”已经是习以为常,所以他们的意识也都被局限在作者的思维里了。 三、赞颂女性才智,却终不能摆脱男权社会的规范。 满清时代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甚嚣尘上的时代:《红楼梦》第三回林黛玉问贾母姐妹们读何书时,贾母答道:“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在封建卫道士的眼里,妇女们应该恪守封建家礼中的闺嫒之礼,尊重男女有别的戒律,端庄淑静的仪态,孝亲持家的劳务,“惟务清贞”的节操,而不能以读书为主要内容。《女诫》“四德”的首要一条“妇德,不必明才绝异也。”就是对“女子有才”的否定。宋代的大儒司马光也曾说过:“今天或教女子作歌诗,执俗乐,殊非所宜也。”[ 复苏的人性 鲜活的群像——从封建家礼看《聊斋》的爱情篇/郑云莲]明清时代不教女子读书识字以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而蒲松龄笔下的一群女子却是一群反“四德”的斗士。 《林四娘》中的林四娘形象本如雾中观花,迷离恍惚,迷雾散去,原来知书达理、纯洁善良的少女是无辜牺牲于国难的冤魂。她谈式微之际,哽咽不能语;她每夜诵经,以度来生;她不仅懂宫商,而且谙诗词,能准确指出诗词的疵点;她曼声娇吟诗句,风流意绪,使人忘倦,林四娘自己还能用诗如泣如诉地写出自己不幸的身世,表达她的愤怒和哀怨,她的善良和无助,深沉哀婉的诗句最后完成了林四娘的肖像,蒲松龄笔下的林四娘真是步步生姿。 《张氏妇》是一篇富有民族思想的杰作,它塑造了一位“慧而能贞”的农妇形象。在征三藩的斗争中,大批清兵在征途中为非作歹,妇女皆被淫污,机智的张氏妇却巧妙地保卫了自己,惩罚了无耻的清兵。当柔弱的妇女躲都躲不及时,张氏妇“公然在家”,可见其胆识过人。当两个蒙古兵一起向她施以非礼时,她用“此等事,岂可对人行者?”把他们分而治之,一一坑陷,然后火焚。对付那个“烈日中欲淫妇”的蒙古兵,她先“含笑不甚拒”,使兵放松了警惕,以为弱女可辱,后以针刺马,诱使蒙古兵作茧自缚,将自己的腿拴在马腿上,然后,突出奇兵,用巨锥刺马!蒙古兵糊里糊涂地丢了性命。张氏妇在应付暴兵时,多么轻松自如,多么智勇双全!《小翠》中,作者塑造了一个聪慧又憨直的狐女小翠,忍受了翁姑的多次斥骂,以癜痴玩笑的方式,挫败了诬告陷害王家的官场宿敌,又用瓮蒸衾蒙之术,使痴呆的丈夫得到了治愈。 他的笔下亦不缺侠义肝胆、知书识礼、诗词曲赋、琴棋书画无所不能,无所不精的才女。宦娘的一首《惜余春词》说是代良工所作,不如说是宦娘少女怀春的爱情怨曲,内心独白,“人鬼殊途”愤懑之声,一个有情、有爱、有才的少女形象跃然纸上。但在封建理学家眼里,她们违反了“妇言”、“妇功”的道德规范,是对“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也。”的大胆否定。 贾母对女子读书的不屑一顾足以证明:“无才”不仅仅是读不起书的穷女子的“专利”,连家道殷实的大户人家也是免费享有的,这种封建思想已经成为所有人的固定观念,要想冲破,谈何容易。而蒲松龄正试着去做,或者是以他笔下的女子为载体,宣扬了女子大胆扬才的思想。这些女子的才能往往远胜于那些庸俗的文弱书生,然而和文章第一章节所阐述不同的是,这些女子并没有充当书生们的安慰者和拯救者,而是充分要求民主和觉醒的,她们越过封建礼教,大胆地展示自己的才能,而不再是别人展示才能的辅助者和奉献者,这在《颜氏》一篇中有较集中和充分的体现。[ 男权意识视野中的女性——《聊斋志异》中女性形象扫描/徐大军] 颜氏小时聪颖,过目不忘,其父感叹:“吾家有女学士,惜不弁耳。”后嫁给一丰仪秀美而文艺不精的书生。为使丈夫科举成名。颜氏先是刻苦督促,严如师友,常“挑烛据案自哦,为丈夫率”。惜此生基础太差,屡度屡败,颜氏怒斥说:“君非丈夫,负此弁耳!使我易鬓而冠,青紫直芥视之。”终负气易装为男子,亲涉场屋,果中进士,累官至御史,富比王侯,后托疾乞归,使夫承其衔。小说表现出颜氏超人的才智胆识和作者对此的赞美。颜氏把男权重压下的被压抑的才能充分地显示出来。但我们不能忽视那注视她们的一双双充满男权意识的眼睛,蒲松龄并未赋予这些动人的形象以真正的独立和觉醒,并未给她们充分发挥才能的环境和一往无前的意识,这些女子在观念上仍受到男权意识的歧视和压迫,仍拖带着男权传统赋予的种种“贤妇”观念和轭套。从她们前进的身影中可看到那瞻前顾后的拘泥步态和脖颈上晃动的难以抹去的男权意识的锁链。我们可以作一个具体的分析: 首先,尽管颜氏才高须眉,取功名如拾草芥,但终须扮男装去参加科考。因为中国封建礼教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掌握了丰富知识的女子本身就有悖妇道,而再去干预闺房外的事情,就更大逆不道了。颜氏欲获得自身追求的成功可能,还是不得不求助于男权传统所形成的社会秩序和规范,其行动被框定在那个社会秩序所允许的范围内。这就好象杜丽娘虽然拥有冲破一切的感情力量,但最终还是想争取父母对其婚姻的承认,并鼓励柳梦梅取得功名富贵,以获得社会规范的支持。她们都在求助于男权社会的功能和规范,《聊斋》中才华出众的女子随处可见,然而她们大都把才华耗散在家庭的范围内,治家理业,相夫教子,没有自我发展的举动和意识,而且小说对这些女子的文才韬略,多从男权的眼睛予以欣赏,而不是对其才华的承认和支持。《狐谐》中的狐女口齿伶俐,才华横溢,在与一群书生的谈笑中,击退丁书生们一次次的口舌轻薄,显示出了高超的见识和从容的风度。但书生们看到的是狐女的诙谐,能供其驰骋口舌以博一乐,故“数日必一来,索狐笑骂”。这种笑骂迹类青楼的调笑,并且也只是着眼于狐女的诙谐。《仙人岛》中,中原才子“以才名自诩,目中实无千古”,可这积年培植起来的骄焰,在岛上少女们的机智的谈笑中灰飞烟灭了。在被少女们渊博的知识降伏后,他“始觉望洋堪羞”,对先前的自大稍感无聊。然而,这些女子无法改变自己的性别,在男权意识的框定下,还是怀不妒之德,守妇贤本分,根本不会想到走出闺房,奋其才智,放飞希望于广阔的天地。 其次,颜氏在科场成功而显达之后,仍不敢暴露其女子身份。她曾对嫂子说;“实相告:我小郎妇也。以男子闸茸,不能自立,负气自为之。深恐播扬,致天子招问,贻笑海内耳。”这里我们注意到,当时易装科考只是“负气为之”,没有明确的自我独立意识和目的,也不自信所作所为光明正大,故深恐播扬以致贻笑海内。她走出闺房科考为宦,但对自己女子身份一直藏藏掖掖,最后还是回到自己的的岗位上,“闭门而雌伏矣”。颜氏在突破男权传统的秩序后,感到的不是海阔天空,而是徘徊不定、局促不安和惘然不知向何处去,于是只好又回到原来的起点。这才是那个社会秩序中女子习惯而又安全的位置。这就是蒲松龄所宣扬的“以命自安,以分自守”的道德范型。 其三,在小说的结尾,颜氏由勃发钓雄飞而归于敛缩的雌伏,恪守那个男权社会的妇道,“又因生平不孕,遂出资购妾,为夫传香火后代”,这是那个社会中妇女规范而稳妥的脚步,颜氏也习惯且熟练。颜氏的这一举动足以代表《聊斋》中典范型贤德妻子的作为(又如上文所论的林氏)。《小翠》亦如此,我们也看到,在对小翠善良而情挚的性格赞扬之中,夹杂着不少作者的报恩思想和封建道德观念。尤其是对小翠出走后的描写,显然是作者为了进一步传达他的这种思想而特意安排的。小翠出走两年之后,曾与公子在王家废园暂时欢会,终因不能生育,为了不误王家子嗣,善良而情挚的小翠又以幻术使自己速老,再将原来容貌转移给新人,促使公子另娶新妇,自己则从容而去。我们对这种结局的描写不能不深感遗憾。 总之,我们看到,颜氏确实也作过对男权传统所规定的妇道的冲击,但这冲击只是在男权的樊篱里面的小动作。最终颜氏还是回归、淹没于男性中心的社会意识和规范中。颜氏的走出家庭科考为宦,是她对其身处社会的规范秩序和男权意识的短暂疏离,在她内心深处,并不认为其外逸的方向和行动为正当、合理,且为之胆虚,感到羞耻。她最终发现的只能是作为一个安分守己妻子的自我,而不是什么独立意识,并因此不应具有偏离“正道“的行为。这就是那个男权社会中习见不察的意识和观念,而且这些观念在这篇表现出某些进步思想的作品中出现,足以说明那个社会中这些意识和观念的顽强了。 结 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蒲松龄已深刻认识到了封建社会的种种弊端,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将自身的希望寄托于花妖狐魅等形象上,这在当时的社会中已是极其进步的思想了,然而作者的思想虽具一定的进步性,但也不可否认地存在着局限性,这首先因为《聊斋志异》产生于封建社会中,它自身存在着不可消解的封建礼教的烙印,这是它天然的痕迹。但就具体历史时代、社会环境而言:宋明以来,程朱理学逐渐兴起并占据了统治地位,对人们的思想多方钳制。另外,还有蒲松龄本人的因素,他在《聊斋志异》中表现出民主、平等思想,但作为封建社会的知识分子,他的思想中同样有着深刻的封建因素。[ 《聊斋志异》:情与礼交织的矛盾/刘婕]我们要以一分为二的观点去分析、评价作品,从而肯定作者与封建制度斗争的积极成果。
参 考 文 献 《<聊斋志异>艺术欣赏》/吴组湘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 《神鬼狐妖的世界——聊斋人物论》/马瑞芳,中华书局,2002年。 《中国文学史》/骆玉明、章培恒,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4月。 《20世纪文学研究·清代文学研究》/季羡林,北京出版社,2001年12月。 《中国小说史略》/鲁迅,浙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12月。 《文言小说审美发展史》/陈文新,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10月。 《中国古典小说讲话》/吉林人民出版社,1981年。 转引列夫·托尔斯泰《聊斋艺术谈》/雷群明,江西人民出版社。 《说聊斋 话世相》/张芹玲,长虹出版公司,2001年6月。 原著参考:《铸雪斋抄本 聊斋志异》/蒲松龄,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一版,1981年2月第三次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