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毕业论文
|
论文格式
|
个人简历
|
工作总结
|
入党申请书
|
求职信
|
入团申请书
|
工作计划
|
免费论文
|
现成论文
|
论文同学网
|
当前位置:
论文格式网
->
免费论文
->
保险学免费论文
论银行保险在我国发展和完善
本论文在
保险学免费论文
栏目,由
论文格式
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www.lwgsw.com
,更多论文,请点
论文格式范文
查看 XCLW173558 论银行保险在我国发展和完善
一、我国银行保险产生的动因
(一)银行业和保险业可以产生协同效应
(二)银行保险可以实现规模经济
(三)通过银行保险可以实现范围经济
(四)通过银行保险可以提高动态效率
二、我国商业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商业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二)我国商业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
三、我国商业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保险双方在战略认识上存在偏差
(二)银保合作关系较为松散
(三)产品缺乏创新和针对性
(四)销售渠道的开发和利用效率低
(五)行业信用风险存在透支现象
(六)缺乏统一的信息操作平台
四、我国商业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丰富银行保险业务种类
(二)拓展银行保险业务的分销渠道
(三)建立紧密的合作模式和融合模式
(四)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技术系统的整合
(五)加强银行保险业务交叉销售的监管
结论
内 容 摘 要
银行保险是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复合、银行业务和保险业务相互渗透、银行资本和保险资本相互融合的产物。银行保险不仅能够体现银保合作的协同效应、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更是现代金融集团实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步骤。银行保险在我国的发展符合国际金融业经营一体化的大趋势,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起步较晚并且缺乏实践经验导致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着重研究我国商业银行保险业务发展当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制约因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首先介绍了银行保险的概念、发展阶段和主要特点,其次对我国商业银行保险业务进行了考察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最后对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提出了建议。
我国银行保险产生的动因
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邮政)的销售渠道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一种销售模式。银行保险一词对应的英文bancassurance。目前,对银行保险的定义有不同的解释,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
一种观点认为银行保险是指银行和保险人之间为通过银行推销保险而做出的一种安排,其中保险人主要负责制造(生产)保险产品,银行则致力于销售。与此类似的还有慕尼黑在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中的定义,认为银行保险是通过共有的销售渠道,提供保险与金融产品及其服务给共同的客户群。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与银行采用的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是将银行和保险等多种金融服务联系在一起,并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银行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1]
银行业和保险业可以产生协同效应
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不断催生和推动着金融全球化和自由化。在这一进程中,投资者和筹资者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自由选择投资工具和渠道,金融业的竞争演变为世界范围内的竞争,资本融通的成本收益和主要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为国际贸易和商品生产提供融资和结算等金融服务的传统商业银行,必须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和具有扩展性质的资金来源,才能满足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传统意义上只从事风险承担的保险公司,也逐步发展成为靠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两个轮子支撑的现代保险企业,对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渗透性越来越强。环境的变化对制度变迁产生了新的需求,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银行保险产生了。[2]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跨境贸易活动增多和经济日益全球化,信息和通讯技术的进步瓦解了以往竞争的自然障碍。外部因素和客户群的变化,使得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并购方式增强国际竞争力。各国银行业在发展中间业务和推进全球化同时,爆发了一轮追求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整合浪潮。这些既有保险公司,又有商业银行的金融集团或金融控股公司,首先能够通过并购快速进入保险领域,获得开展保险业务所必需的金融技术和知识技巧,产生地区交叉、业务交叉和服务交叉的巨大协同效应。并购中的银行保险,往往没有达到一体化的高度,但是保险业务可以有效地和银行业务进行一定程度的交叉,产生诸如保单质押贷款、银行保险联名卡、企业年金的“一条龙服务”等创新业务。
通过银行保险可以实现规模经济
银行保险可以实现规模经济。所谓金融机构的规模经济是指在费用和投资水平给定的情形下,某一种金融业务量越大,效率就越高。对于银行而言,规模经济是指随银行业务规模发展、人员数量增多和机构网点的扩大而发生的单位运营成本下降以及单位收益上升的现象,它反映着银行规模与成本、收益之间的变动关系。
银行业和保险业之间的要素替代性和通用性较强,在一定程度上均具有自然垄断的性质,呈现出规模报酬递增的特点。兼具资产专用性和规模报酬双重特征的银行业与保险业极易进入对方领域,以实现自身的规模经济效应。目前在国内,银行、证劵、保险严格分割,规模经济效益无法发挥,经营效率难有实质性提高。[3]
通过银行保险可以实现范围经济
对于规模经济而言,范围经济产生的原因在于挖掘了企业内部的剩余资源,在利用剩余资源时几乎不需要再增加额外成本,即边际成本几乎为零。银行保险在实现规模经济的同时还实现了范围经济。所谓金融机构的范围经济,是指不同的经营业务由一个金融机构来提供时,可以在不同的业务单位间分摊成本,并且可以扩大上下游的客户链。因此这个金融机构的成本比由多个机构来提供的成本小而收益更高。
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往往是相互联系的。规模经济导致全面的自动化,带来范围经济的进一步扩大。金融机构逐渐认识到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可以带来业务的长期增长,所以力争客户份额的最大化。花旗集团和旅行者集团的并购表明,范围经济导致产业重组、促进美国银行保险的产生。[4]
通过银行保险可以提高动态效率
银行介入保险产品可以提高动态效率。因为经营多元化产品线的管理人员,能够根据不断变化的行业形势在各产品之间分摊投入并有效地分配资源,因此取得更高的成本效率。由于越来越多的金融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产品,一方面人寿保险公司发现开始与共同基金竞争投资组合管理业务;另一方面也发现越来越多的银行进入人寿保险领域,尽管这些产品种类之间缺乏明显的成本互补性,但是为了获取经营效率,还是不断向“金融超市”的方向迈进。
我国商业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一)我国商业银行保险的发展历程
我国银行业和保险的合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1年以前,只有保险公公司业务人员展业和各业务部门兼业代理两种方式。从1992年开始,由于美国友邦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寿险市场,带来了代理人展业的模式,所以众多保险尤其是寿险公司开始招聘个人保险代理人,通过个人代理的方式进行保险的展业。1996年到1997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开始在上海和北京开始尝试银行代理的保险销售模式。2000年全国银行保险代理业务量有大约20亿元,其中银行代理的寿险收入占寿险总收入的2%左右,但是到2004年全国银行保险实现收入为950亿元左右,占保险业务总量的22%。银行保险业务成为我国保险业增长的主要源泉和有力支撑。
纵观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产生阶段,1999年以前
这个阶段,处于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初期,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积极改变原来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纷纷向国际经验靠拢,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靠拢。在这个阶段,国内的保险公司开始积极尝试银行保险模式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其中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等大型的全国性保险公司纷纷与商业银行签署合作协议,迈出了银行保险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第一步,同时也奠定了我国银行保险的基础。
在此阶段,保险代理业务的开展基本上处于摸索的阶段,大部分的业务都处于自发、分散的状态。通过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也比较简单,同时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属于传统的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和基础的银行保险公司进行资金的收付业务,同信贷、银行卡以及电子银行业务相关的保险产品没有涉及。银行通过银行保险取得的收入也仅限于代理手续费收入。
第二阶段:发展阶段,1999年到2002年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保险市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保险市场规模迅速变大,保险市场竞争主体不断增加,产寿险分立不断实现。合资保险公司不断出现,外资保险公司也纷纷进入中国市场,保险中介机构纷纷出现。市场主体的增多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竞争加剧,但是,在保险市场上以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保险、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为主体的竞争格局和市场占有情况将在以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没有太大的改变。但是,作为一家在大陆复业的保险公司,太平人寿迅速找准市场定位,大力开展银行保险业务,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累计保费收入就达到100亿元以上,不仅在保险领域是一个奇迹,同时也创造了银行保险领域的一个奇迹。
在这个阶段,保险代理合作对象迅速增加;业务范围空前扩大,代理保险产品数量和种类也不断增加,包括代理销售产品,固定资产投保、资金结算、协议存款、银行卡业务、基金业务等;业务收入幅度也不断增大。对保险公司而言,银行保险对保费收入的贡献还只是初显端倪,银保渠道与个人代理渠道、团队渠道相比,还远未成为保险公司实现保费增长的三架马车之一,从业务管理角度看,诸如中国人寿等在市场中占主导地位的大型保险公司,由于银保渠道的保费收入对公司整体贡献度不高,也没有在公司内部设立专业职能部门,对银行渠道未能实现统一规范的管理。尽管银行保险在增长业务规模方面的作用较前几年有所增加,但由于管理的分散,银行保险业务的收益很低。
第三阶段:提升阶段,2002年以后
自进入2002年以后,中国保险业继续保持了持续、快速的发展势头,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为保险业今后的健康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着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国有保险公司的成功改制和海外上市,中国保险业发展改革的进程向前推进了一大步。新型保险公司主体—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出现,保险市场分工进一步专业化,投资逐步成为国内保险公司又一驱动车轮。分红险作为银行保险的主打产品在2002年、2003年、2004年对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保费规模增长起到了很大作用,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推出分红险,银行的优质网点资源渠道越来越受到寿险公司的青睐,银行保险业务与个人销售、团队销售并驾齐驱,成为寿险公司的又一支柱业务。银行保险广阔的发展前景越来越受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重视。
(二)我国商业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
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开始于1996年左右。当时,国内的泰康人寿、新华人寿等一些人寿保险公司开始尝试涉足银行保险。表现为,银行以兼业代理形式代理销售寿险业务,主要在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的基层网点之间开展合作,寿险公司没有针对银行销售渠道开发专门的保险产品,银行保险的总体规模也一直很小。
2000年以后,银行保险在产品的开发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00年8月,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的银行保险产品——“千禧红”。随后,其它寿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各自的银行代理产品,如中国人寿的“路路顺”、“家家福”、“事事达”、“鸿泰两全”、“鸿星少儿”、“鸿信消费信贷”;太平洋的万能寿险、“红利来”;新华人寿的“红双喜”;泰康人寿的“千里马”、“世纪之星”、“福寿两全保险”等。自此,银行保险对中国寿险业务的影响与日俱增。2001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达1423.96亿元,其中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为44.57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3.13%; 2002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达2274.83亿元,其中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 17.07%;2003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为3011亿元,其中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达764.9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 25.4%,同比增长96.9%。其间,银行代理的保险业务甚至超过团体保险,成为中国人身保险产品的三大销售渠道之一。除了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外,各家保险公司和银行在银行保险的组织架构方面也都进行了建设和完善,以配合业务的发展。表现为,几乎所有的中资寿险公司和少数外资寿险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银行代理部门,一些公司还实行银行保险事业部制,加强银行代理业务的独立运营和核算;此外,部分商业银行也设立了一级或二级的保险代理业务部门。
然而,进人2004年,一些人寿保险公司开始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主动收缩银行保险业务,导致银行保险的发展速度放缓。2005年第一季度,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甚至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19.5%。整个2005年,银行保险代理机构由 2004年的76437家下降为65853家,银行代理实现的保费收入为803.25亿元,约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1.7%。2006年开始,银行保险又出现了大幅增长。
从银保双方签订协议的内容来看,包括银行代销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资源共享、金融咨询服务等。我国银行保险合作的内容非常丰富,甚至比欧洲一些放宽法律限制的国家的银行保险更为广泛,例如对客户信息资源共享、提供金融咨询服务等。但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务在合作形式上完全是采用合作协议的方式,合作双方不存在机构、人员的交叉,也不存在资本上的融合,还仅存在银行兼业代理人销售保单及代收代付保险费这一浅层次上,没有出现银行保险的深度发展,即银行、保险资本融合,实现一体化。
我国商业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银行保险双方在战略认识上存在偏差
从银行与保险公司两个参与市场的主体来说,银行保险存在的很多问题与双方发展战略的认识程度不一致有很大关系。
国内商业银行对银行保险的战略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对培育银行保险市场缺乏长远的战略考虑。我国的商业银行正在不断以强化效益为中心。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业务因其能够给银行带来稳定的手续费收入,丰富客户的理财产品种类,增强客户的忠诚度而逐步被银行所重视。但是,明确地将银行保险的发展提到战略高度的国内银行还不多,大多数银行虽然也肯定了银行保险的积极作用,但是与传统业务带来的收入相比,银行保险常常被认为是一种附带的收入。在这种战略思想引导下,银行在银保合作中常常将短期的手续费收入作为重要的考量标准,缺乏对该业务和该市场的长远战略规划。尤其是作为银保合作中具有优势地位的一方,如果仅以手续费为惟一标准,放弃对合作主体、产品、人才和网络等方面进行甄别、开发、储蓄和建设的大局观和责任感,并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二,对于如何发展银保业务缺乏清晰的思路。战略要求一个企业必须有独特的和有利的定位,必须有与众不同的价值链,必须有所选择有所取舍,还必须有良好的持久性。纵观我国目前各家银行的企业行为,基本很难找到上述几点。例如,各家银行大量提供保险的都是同质性强的柜面资源。柜面资源适合于规模型、简单型的保险产品,因此,也就出现了我国大量雷同性非常强的银保产品充斥银行柜面的情况。对于网上银行销售、电话销售、ATM销售等差异化销售模式的探索动力不足。很多银行对合作的保险公司甚至不加识别,与各家保险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没有差别,造成合作重点不突出,合作优势不明显,合作效果自然也不会显著。
我国的保险市场发育水平还不高,保险公司普遍将规模作为重要的战略考虑,导致两种不良倾向:忽视风险和不计成本。很多保险公司甚至不顾偿付能力片面追求保费增长和市场份额。一些不负责任的保险公司在银行保险上甚至进行误导宣传,这极易导致客户对保险业失去信心,甚至由于银行的兼业代理身份而存在信用风险外溢的可能。这对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打击可能是致命的。另外,银行保险作为一种新兴的保险销售渠道,对于很多新进保险主体来说,是快速切入市场,获得市场份额的捷径。因此,为了获得进入资格,很多保险公司不计成本的给出手续费,银行保险的手续费率竞争有愈演愈烈的迹象。例如,在财产保险领域,由于通过银行进行代理的产品多是依附于银行信贷业务客户资源的,是非柜台的业务,银行进行统一管控的难度非常大,因此,虽然表面上体现出来的手续费率依然符合国家8%以下的标准,但各种不规范行为中实际支付的手续费率也达到了20%左右。
(二)银保合作关系较为松散
除了极少数保险公司和银行存在股权关系外,目前中国市场上大多数寿险公司和银行之间都是松散的所谓“战略联盟”关系,合作仅仅还仅限于简单的代理销售模式,双方签订的一般都是一年期的代理协议,虽然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也常常签订所谓的“业务计划协议”,但这些业务计划并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银行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发展规划来开展保险产品的销售;由于双方合作相当不稳定,银行和保险公司相互签订协议合作的对象也不断发生变化,这一方面导致银保双方很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密切深入合作;由于合作联盟的关系相对松散,一旦银行自身业务出现调整,保险公司的销售计划也会受到干扰,甚至由于银行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也会出现保险代理工作的调整。因此,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这种短期协议根本无法保证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另一方面,也根本上难以保证双方从银保合作中获得稳定的效益。
(三)产品缺乏创新和针对性
由于银行保险的特殊性,银保产品必须要具备简单、易理解、带有储蓄性质等多种特点,但国内银行保险的业务起步较晚,由于产品创新的限制,适合于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很少。目前市场上银行保险产品主要有三大类,第一类是储蓄分红产品,如国寿“鸿丰”、泰康“千里马”、新华“红双喜”等等;第二类是万能型产品,如泰康“放心理财”、平安“智富人生”、新华“得意理财”等等;第三类是短期意外、健康医疗类产品。这其中,由于第三类产品相对较为复杂,业务规模较难做大,银行方面手续费绝对收入不如前两类,所以在市场上该类产品占比极小。而头两类产品对于银行,消费者来说,条款较为简单,易于理解,手续也相对方便,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也比较容易打开市场,迅速抢占市场规模,因此,分红类产品和万能型产品也成为银保市场的主打产品。从产品性能来说,经过改动后的万能型产品也不在是严格意义上的真正万能险,在保险责任、保险费、交费方式、收益保障情况各方面都与储蓄型分红保险相差无几,这种高度同质化的银保产品现状带来的问题明显:1.产品责任的雷同,使得多个产品瞄准了同样的目标客户,不能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也大大限制了银保合作的广度和深度;2.交费方式大量采取趸交方式,易导致客户资源的过度开采,不利于市场的合理开发和培育,短期化现象严重;3.银保产品和银行储蓄产品功能定位上的相似,易导致消费者与储蓄、国债等产品进行简单对比,从而引至在销售方面片面强调投资分红,误导现象时有发生。
(四)销售渠道的开发和利用效率低
为不同的产品提供与之匹配的销售渠道是欧美银行保险成功的经验之一。而在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只看重银行的网点资源和柜台销售能力,从而忽视了对其他销售手段的运用,例如电话营销、网络营销、客户经理等。另外,国内的银行保险销售渠道与产品形态的匹配程度也不高。使得销售效率低,并造成渠道资源的浪费。
(五)行业信用风险存在透支现象
目前在银行保险市场,误导主要表现为三大类:一类是对产品,只讲优点,不提缺点;二是对产品功能夸大其词,言过其实;三是销售过程中只提银行不提保险公司,让消费者误以为是银行的产品。误导现象之所以发生,一方面是因为目标任务压力过大;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现行的销售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够,甚至有些银行销售人员连产品都解释不清楚,更不用说销售了。由于目前银行保险正处在提升阶段,银行保险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道德建设异常关键,如果任由目前的误导现象发展,那么行业的信用风险就可能快速滋生。一旦控制不好,很可能会使银行保险的社会形象同化到与个人代理人类似的社会形象。结果是不仅保险公司形象受损,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也会受到伤害,后果不堪设想。
(六)缺乏统一的信息操作平台
由于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之间电脑联网程度低,电子化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机型和软件规格不统一,各银行之间的技术、设备水平也参差不齐,银保双方所有网点无法全面联网,缺乏统一的信息操作平台,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多数尚处在柜台手工出具临时保单与手工对账的状态。这种银保合作资金往来,风险防范等必要的相应计算机硬件、软件设备支撑缺乏的状况,造成双方合作难以在深层次开展,客户也难以享受到全面、便捷的保险服务,大大阻碍了银行保险的快速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保险发展的对策
(一)丰富银行保险业务种类
银行不仅要发展资金结算方面的各项业务,还要结合当地市场的特点,对银行客户进行市场细分,确定相应的目标市场,重点改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品种,做到根据不同需求层次的客户设计相应的保险产品,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力求在保险产品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为客户提供合适的产品。银行保险的发展要求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银行保险产品既应该形式简单、操作方便、适于柜台销售,与银行传统业务相联系,又应避免对银行业务形成竞争,以增强对银行业务消费者的吸引力,同时调动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积极性。要解决现有保单不适合银行代理的问题,保险公司需要运用自己的人员和技术,在借鉴外国保险公司经验、充分考虑我国需求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开发银行保险产品。
(二)拓展银行保险业务的分销渠道
银行保险对柜面渠道的依赖度还非常强,这一点在寿险领域表现的非常明显。因此,在加大原有柜面渠道建设的基础上,银保双方还应重点加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等新型渠道,以及理财中心、银行卡等特定渠道的推广,在银保营销渠道的创新机制方面下工夫。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财产保险方面对于信贷渠道、国际业务渠道等的探索力度。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其信贷业务、国际结算业务积极推动对财产保险渠道的发展,通过相关保险来覆盖这些业务的风险,为其保驾护航。
(三)建立更紧密的合作模式和融合模式
从国际发展银行保险的过程来看,一般认为有分销协议、战略联盟、成为合资公司、兼并收购和金融集团化几种模式。应该说,一个国家的银行保险并没有固定的发展模式,也没有导致银行保险取得成功的统一制度,这既需要综合考虑国家的法律环境、文化背景、经济发展、市场化程度等诸多因素,又要考虑单个金融机构的市场取向和市场判断。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运作来看,以分销协议模式为主,同时也存在局部层面的销售联盟、银保资本合作和成立集团控股公司的案例。国内虽然有了银行保险向一体化程度迈进的几种模式,但这基本上只是一种“形似”,银保双方的融合度并不高,基本上都是处于分销协议的阶段。而要建立真正的紧密合作关系,需要银保双方高层管理人员提升认识。从银行层面来分析,应将保险业务纳入银行整体的金融战略一并考量,在考核与激励机制的完善、销售理念与技能的提升、理财人员的规划与培养方面下大力气;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则应增加产品服务与银行业务的融合能力,强化对银行销售人员的培训投入,积极研究海外经验与国内融合的方案,并加强银行保险风险的监管。特别是保险公司不能仅仅从网点、销售渠道方面向银行要资源,而是建立在互相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双方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运行机制,同步提升金融服务价值,逐步从简单的兼业代理关系发展到紧密合作的战略联盟。
(四)加强银行和保险公司技术系统的整合
保证银行保险深入发展的技术系统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用于筛选客户群、分析目标客户的金融需求,花旗人寿的FNA系统、美国友邦的OASIS系统就是侧重客户分析的银行保险系统;二是实时交易处理系统,用于柜面投保的即时出单,加速投保人在银行的投保流程,国内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连接的“银保通系统”多侧重此功能;三是后台管理系统,用于银行和保险公司内部在投保流程结束后的人员管理、单证管理和报表管理。这些系统的有效整合,对于提升国内银行保险的内涵价值有很大帮助。银行保险出现的诸多问题,都与系统不匹配和不支持有密切联系。因此,加强技术系统的整合,是深入发展银行保险的重要保障。
(五)加强银行保险业务交叉销售的监管
要通过专项监管来重点解决银行保险两个突出问题:一个是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手续费问题。关于银行代理销售保险的手续费重点要规范手续费标准和给付形式。手续费的给付形式与手续费标准是两个联系紧密的问题。前期我们对手续费标准进行过一些规定,但是,很多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在表面上按照规定签署协议,却在私下进行多种不规范的给付形式,使得保险公司实际的银保成本远高于公布的标准。这种不透明的竞争将极大地损害我国银行保险市场的长远发展。所以监管层应该在手续费的监管中不应该“一刀切”地设定最高标准,因为不同的险种、不同的交费方式、不同的地区或银行销售的银行保险的代理成本不同,相关人员的利益函数也不同,因此也应该设定不同的手续费标准。第二个突出问题是银行保险销售行为存在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由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保险知识、造成错误销售、不当销售行为。而这些销售行为的出现,将一些保险责任外溢给银行,可能造成银行声誉的损失。因此,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银行保险从业资格水平和职业资格的监管。
结 论
银行保险在我国从无到有,并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的三大营销渠道之一,对商业银行的贡献度也在逐步增强。这个市场不论从进入主体还是产品创新等方面都显著增加。但是,随着我国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完全开放金融市场,我国银行保险面临的外部压力必将进一步加大。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缺陷与改革的不确定性也为银行保险的发展增加了变数,这使得我国银行保险在合作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银行保险能否取得成功,能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关键在于银保双方的融合模式能否更深一步,产品开发和销售渠道的结合度能否更为紧密,更为重要的一点是银行层面是否已经从事实上接受了保险产品的销售理念和销售习惯。只有保险业务在银行内部的定位已经由原来的“边缘化”变为纳入主业一并实施计划、收入、绩效、考核管理,国内的银行保险才会有真正意义的发展。换句话说,只有国内的银行能够在银行保险业务运营中提升保险产品销售的地位,再辅之以对客户需求的正确把握、技术系统的整合和提升、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等,银行保险必然能够在国内持续稳定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胡冉华,《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银行保险合作模式之浅析》 ,金融经济,2009
2、胡浩,《银行保险》,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石曦,《银行保险学概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出版社,2006
4、 胡怀邦,郝渊晓,《商业银行营销管理学》,科学出版社,2009
5、郭琳,《亚洲地区银行保险经验与借鉴》,保险研究,2006
6、 李勇杰,《我国银行保险现状与发展思考》,金融与保险,2005
上一篇
:
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养老保险制度的..
下一篇
: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回顾与展望
Tags:
银行
保险
我国
发展
完善
【
收藏
】 【
返回顶部
】
人力资源论文
金融论文
会计论文
财务论文
法律论文
物流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其他论文
保险学免费论文
财政学免费论文
工程管理免费论文
经济学免费论文
市场营销免费论文
投资学免费论文
信息管理免费论文
行政管理免费论文
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数学教育论文格式
数学与应用数学论文
物流论文格式范文
财务管理论文格式
营销论文格式范文
人力资源论文格式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
计算机毕业论文
教育管理毕业论文
现代教育技术论文
小学教育毕业论文
心理学毕业论文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中文系文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