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毕业论文
|
论文格式
|
个人简历
|
工作总结
|
入党申请书
|
求职信
|
入团申请书
|
工作计划
|
免费论文
|
现成论文
|
论文同学网
|
当前位置:
论文格式网
->
免费论文
->
保险学免费论文
对我国保险创新的几点认识
本论文在
保险学免费论文
栏目,由
论文格式
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www.lwgsw.com
,更多论文,请点
论文格式范文
查看 XCLW188241 对我国保险创新的几点认识
一、社会保险制度理念的历史嬗变
二、现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成就
我国保险创新的认识体会
四、新世纪社会保险理念的现实选择
对我国保险创新的几点认识
摘要
保险能减少或覆盖各种可能的意外带来的财产损失,是对人们未来生活、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据个人和家庭情况,确定相应的保险险种和额度,制定相应的保险覆盖率,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对保险的认识逐步加强,保险行业也不能拘泥于老一套的形式和政策,与时俱进创新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在阐述保险制度历史足迹的同时,对当前保险创新做出几点认识和评价,力求在改革的今天,能够为人们对于保险给及更多的重视和关注,保障人们未来的生活和发展。
关键字:保险;风险;创新
引言
保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当部落里的个别家庭因失火或其他变故而生活无着时,部落里其他家庭会邀请这些人与他们共同生活,使他们生活无忧,这是最古老的保险机制。保险经过漫长的演变,发展成为今天较为完善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保险能减少或覆盖各种可能的意外带来的财产损失,是对人们未来生活、工作的重要保障。根据个人和家庭情况,确定相应的保险险种和额度,制定相应的保险覆盖率,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与时俱进的进行创新改革,能够为更多需要分散风险的人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社会保险制度理念的历史嬗变
中国古代
生活是人们生存的第一需要。中国古代以慈孝为理论支柱的家庭保障成为小农经济背景下主要的生活保障方式,支撑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绵延至今。家庭是中国古代提供生活保障的基本单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慈孝思想根源于小农经济的社会生活条件。在小农经济条件下,家庭具有任何社会组织无法取代的最广泛的经济职能,是生活保障的提供者。慈孝思想一方面维护着中国的家庭和宗法秩序,另一方面维护着中国的社会和政治秩序。同时,救灾是中国古代国家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民间慈善活动是古代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中国古代民间慈善活动主要以宗族救助、民间义行、寺院救济等形式出现。如佛教寺院设置悲田养病坊,专门收养贫病孤寡老者。明清时期出现的善会、善堂、育婴堂、普济堂等民间慈善组织发挥着慈善救济的功能。
中国古代的慈善救济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并深受以儒道释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影响。与政府主导的“荒政”相结合,中国古代的民间慈善活动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方式。
民国时期
孙中山先生的社会保险思想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民为本,关注民生。孙中山继承了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并付诸实施,亲自主持多项关怀民众疾苦的重大赈灾活动。二是认为社会保险应是政府行为。三十促进社会救济的制度化、法制化。孙中山唯一的翻译作品是关于社会救济的,即《红十字会救伤第一法》。孙中山先生的社会保险思想既有先进性,也带有局限性,体现了从传统社会保险思想向现代社会保险思想的过渡。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于1928年10月通过《训政纲领》,初步规定了训政时期的政策纲领。1929年3月,中国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训政时期施政纲领》,规定“社会救助、农民福利、劳工组织、劳工福利、劳资关系”等项内容。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成立社会部,各省市相继设置社会处或社会局,建立比较完整的社会行政体系。社会部集合社会学者研讨社会政策,以为积极推进社会福利工作的依据。
计划经济时期
从思想渊源来看,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主义社会保险的理念来源于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保险在国民经济运行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不仅要“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设立基金,而且还要设立“用来应付不幸事件、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的“产品扣除”的思想在列宁那里被概括为“国家保险”并得到了成功实施。
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险立法具有立法层次低、法律体系不完整、社会保险覆盖面较狭窄、筹资机制不顺、保障层次单一等方面的问题,而且因发生“文化大革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保险金的征集管理于1969年起停止执行,劳动保险完全退回到企业保障。计划经济时期存在的并不完善的社会保险立法,也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逐步被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险立法所替代。
现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成就
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撰文指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初步完成了制度转型。在制度主体上,我国实现了从“企业保障”向社会保障的转变,解决了“企业保障”引发的企业社会保障负担畸轻畸重问题。在保障制度模式上,我国创造性地建立了“统账结合”的制度模式,并通过开展“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推动养老保险由完全“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的模式转变,增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在筹资机制上,从国家单一责任转变为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责任共担,增强了制度的支撑能力。在保障层次上,建立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了由单一层次向多层次保障体系的转变,满足了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求。
社会保险发展取得新的进展
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2011年5月20日公布的《201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0年,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规模持续增长。2010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比上年末增加4300万人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亿人以上。“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三个层次的社会保障在制度上相互衔接,在政策上相互支撑,在工作上相互促进,共同构成社保体系的基本框架。”按照这一总体思路,国家社保体系建设作出了“一个率先”、“两个加快”的规划与实践,即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制度,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我国保险创新的认识体会
(一)创新保障体系的认识
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应当由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保障构成。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增加护理保险是保障体系的一大创新。
关于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的问题,曾发生过学术争论。陈平提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是短视国策”的观点,认为统一社保会严重削弱中国劳力密集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福利制度是西方世界家庭瓦解、产业外移的制度根源;建立统一的社保体系将助长地方干部竞相靠政府补贴的恶习。张英红撰文反驳,认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因为: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国际人权公约的根本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既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既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创新保障体系,能够更好的履行保险的责任,保险的系统更为明确和灵活,人们可以更大的收益。
创新存款制度的认识
固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支持者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为多数存款人提供一定程度的“存款保护”,使得金融市场效率提高。创新存款制度是与时俱进的表现,一个完善的存款保险体系可淡化国有银行和一些规模大、效率低的银行的竞争优势,有利于竞争的公平。并且,存款保险制度的存在,为金融监管当局采取果断措施免去了后顾之忧,使那些低效率金融机构退出金融体系,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
我国的存款制度的创新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区别,但有两大特征值得重视,一是从各国存款保险体系建立的时问来看,除美国的存款保险体系建立较早之外(美国于1933年建立),大部分国家都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总的来说建立时间短,其中作为世界金融中心伦敦所在国的英国,也只是于1982年才建立,法国、原西德、荷兰、加拿大等国均是在20世纪70年代才先后建立的。有些后起的国际金融中心,至今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体系,但发展的趋势是较快的,即便尚未建立存款保险体系的国家,政府对商业银行的存款保护问题也不是撒手不管。二是从建立存款保险体系的目的来看,各国建立这一种类的机构或机制的主要目的,是为保护小存款户即居民存款户的存款安全,而对大存款者诸如银行同业存款、工商企业存款者的存款,尽管这种类型的存款占商业银行存款的比例较大,但各国存款保险体系对此种类型的存款保护很少。然而我国没有趋利避害的走西方国家的道路,根据我国的国情和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存款制度采取范围大,利率高等一系列创新改革,最大化的保障我国国民的利益和未来生活。
创新万能保险的认识
万能保险是又一创新之举,万能保险是一种产品运作机制完全透明、可灵活缴纳保费、可随时调整保险保障水平、且将保障和投资功能融于一体的保险产品。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就进入万能账户中进行投资累积。此外在每个结算期间(一般为一个月)公司都会根据客户当期适用的保险事故发生率确定保障部分的费用,并于其他费用一起从客户的万能账户中扣除,同时也将当期结算的账户收益记入账户。万能保险一般提供最低投资收益的保证。
从万能保险的本质特征来说,它既具有保险的保障功能,同时还兼具理财的功能。在保险保障方面,万能保险可以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提供包括养老、死亡、伤残、疾病等在内的各项保险责任,还可在一定限度内随意增加或减少保额,基本可以满足客户的各项保险需求,保障责任对应的保费在账户中扣除;在理财方面,保险公司通过售出大量具有较高账户价值的万能保单积聚了保费,并凭借资金的规模效应及专业理财队伍的投资活动来确保获得较为理想的投资收益,最终将大部分投资收益以结算利率的形式回报给投保人。
客户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合理地搭配万能保险功能的组合。如果偏重理财功能,则可以降低保障额度,从而提升账户增值的速度;如果偏重保障功能,可以根据需要增加保险金额。同时,客户也可以在保单持有的不同阶段来调整两种功能的占比,如年轻客户在保单持有前期选择较俯保障水平,从而实现账户的有效累积;随着年龄增长保障需求加大时,账户价值也足以支付较高的保障水平,则可以调高保障,从而真正实现产品的“万能”功能。
新世纪社会保险理念的现实选择
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初步建立了一个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险体系。这个社会保险体系虽然为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其缺陷也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党和国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体制,在社会保险体系的建构上提出了一些重要设想。
选择社会保险是一项基本人权
联合国大会通过并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二条规定:“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包括社会保险。”我国已加入该公约。社会保险权是基于人的生存权派生的一项人权,国家应确保其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由此可是,提供保险和国民选择保险都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国家有义务和责任负责到底,这是新世纪我们责无旁贷的现实选择。
构建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先后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文件将构建社会保险体系列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或任务。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已成为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大任务。原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指出,社会保险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任务;是坚持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执政理念、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总之,做好社会保险工作,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和安邦兴国的根本大计,意义重大而深远。
社会保险的研究表明,社会保险具有经济性功能和社会性功能。社会保险的经济性功能包括:满足人们的基本经济需要;增加生活消费开支,扩大市场需求,促进社会生产;增加就业;为现代化生产保护、配置劳动力起到重要作用;具有国民所得再分配的作用;调节投资和融资,等等。社会保险的社会性功能包括:社会保险具有社会补偿作用,为失去或没有生活来源者、贫困者、遭遇不幸者和一切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暂时失去工作后,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社会保险是“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对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保险还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缩小贫富差距。在中国,社会保险还具有两种功能:一是使劳动者与单位建立清晰的劳动和社会保险关系,为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创造条件;二是农村社会保险解除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
(三)保险受法治保障
自1982年实行计划生育被确立为基本国策开始,中国动员各种社会资源,以极高的效率,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计划生育令人瞩目的成就。以此类推,社会保险一旦具有基本国策的地位,成为国家首要和最终需要实现的目标,国家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推进社会保险事业,从而大大加快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由此可见,中国的社会保险事业要获得成功,要有效率地获得成功,确立社会保险的基本国策是切实可行的方法,并且也是有成功先例可循的。
结束语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人人享有社会保险的目标才得以实现。我们应当坚持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坚持人人享有社会保险和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原则下,考虑切合实际的多种方式的社会保险方案,与经济进步与时俱进,保险创新也不能落后,在不妨碍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同时,最大化保障人们未来生活。
参考文献
[1] 郭兴仁. 论保险市场转型过程中的营销创新[J].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6(10)
[2] 刘琦,于晖,唐击波. 我国保险服务创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 上海保险. 2006(06)
[3] 赵新华,徐永青. 日本保险业监管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6(03)
[4] 吴旺华. 浅谈如何推进当前保险业经营方式转变[J]. 金融与经济. 2005(S1)
[5] 王瀛. 我国金融创新发展的对策研究[J]. 生产力研究. 2005(11)
[6] 陆卫平. 浅论差异化行销理念在保险经营中的引入和运用[J]. 济南金融. 2005(07)
上一篇
:
我国机动车辆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
下一篇
:
论述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Tags:
我国
保险
创新
认识
【
收藏
】 【
返回顶部
】
人力资源论文
金融论文
会计论文
财务论文
法律论文
物流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其他论文
保险学免费论文
财政学免费论文
工程管理免费论文
经济学免费论文
市场营销免费论文
投资学免费论文
信息管理免费论文
行政管理免费论文
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数学教育论文格式
数学与应用数学论文
物流论文格式范文
财务管理论文格式
营销论文格式范文
人力资源论文格式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
计算机毕业论文
教育管理毕业论文
现代教育技术论文
小学教育毕业论文
心理学毕业论文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中文系文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