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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企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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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政企关系理论综述1
二、国外优秀政企关系经验借鉴2
三、我国政企关系问题剖析3
四、对完善我国政企关系的建议6
结论8
参考文献9
内 容 摘 要
在当今社会,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企业的主体地位决定了政府需下放权力,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特征决定了政府需对其进行有效合理的管理.因此,单纯讲“政府管得越少越好”并不正确,而应从加强政府法制化入手,最终实现“政府在宏观上管得宽一些,微观上管得少一些”。所谓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是指以企业作为行为主体,利用各种信息传播途径和手段与政府进行双向的信息交流,以取得政府的信任、支持和合作,从而为企业建立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促进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样政府达到了自己的管理目的,企业也取得了自己的生存发展目标,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政府与企业 政企关系
我国政企关系分析
一、政企关系理论综述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经济飞速发展,并且在世界经济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但是在辉煌成绩的背后,我们必须正视问题。在中国当代社会,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中国经济的发展。 在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必须正确处理的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因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透明高效的政企关系,是我国必须重视和尽快解决的重大课题。政府与企业关系改革的基本目标是根据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政企分开。
1.1 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不明确成了我国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一是政企不分,使政府难以公正对待各类企业,承担起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政府既是社会经济调控者,又直接管理着庞大的企业群。政府角色的不确定性,使政府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努力大打折扣。二是国家所有,多头管理,产权责任不清。当发现资产流失时,无法追究,任何机构和企业都可以找出理由推卸责任,最终只有不了了之。三是企业内所有者缺位,治理机制不健全,使内部人控制带有普遍性。在传统资产管理体制范畴内,就企业的经营权力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上收下放、下放了再上收,在这怪圈中已经循环多次,但决定政企关系的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却始终没有到位,企业内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四是政府为企业设置过多的目标,降低了资本运营效率。由于政府给经营者设置了相互矛盾的目标,使企业的股东权利变得模糊,企业利益的独立性不复存在,准确成本计算难以进行,因此对经营者就很难准确考核。在出现亏损或经营劣迹时,经营者有足够的理由推卸责任。另外从世界各国当前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使我国政企改革之路有了深的思考。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政企关系的新变化以及世界政企关系中得到的启发。随着时间的发展,当今较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在政企关系上大都采用企业自主经营、政府协调指导的政企关系模式。但从总体上讲,政府主导型仍是我国占统治地位的政企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在大多数政府官员的潜意识中,政府和企业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观念和制度远未形成。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WTO,企业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因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透明高效的政企关系,是我国企业和政府今后的重要工作之一,是我国必须重视和尽快解决的重大课题。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主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完善,经济能否实现健康、持续发展等。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才能实现政企的和谐发展。
二、国外优秀政企关系经验借鉴
2.1 从世界经济的发展来看,政府与企业关系的类型
第一种是市场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即政府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只需要告诉企业什么不可以做,在此范围之内企业拥有经营活动的全权,政府不进行干涉。欧美多数国家都是如此,它们认为政府是公共产品的提供者而不是主要生产者,要求政府减少对经济的直接干预,减少行政管理层次,下放权力。这种关系在当今世界的发展趋势中占主流。
第二种是政府主导型的政企关系。即大到制定国家产业政策,小到企业外汇、银行贷款、海外投资、原材料供应,政府都起者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政企关系的实质是社会资源有相当一部分被政府垄断。韩国就是这种关系的典型。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对政府的依赖、企业家向政界靠拢、“商而优则仕”的现象仍不少见。翻阅近几届韩国政府内阁名单,不难发现不少部长出自现代、LG、SK、三星这些大企业的管理层。
第三种是政企合一的关系,企业没有独立的地位,完全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政府通过制定各项计划直接对企业进行控制,如前苏联和我国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这种关系,由于自身的致命缺点已经慢慢退出了历史舞台。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尤其是在WTO的框架之内,后两种类型的政企关系明显出现了向第一种类型靠拢和同化的趋势。
2.2 综合世界各国的政企关系,我国政企关系发展之路很长
2.2.1 通过加强法制推进,引导政企分开
稳定权威的法律环境是市场经济高效运作最基本的保障。政企分开需要法律手段来维护,通过立法形式转变政府职能部门对企业人、财、物的直接干涉权。要科学、彻底地解决政企不分及由此引发的诸多问题。
2.2.2改革产权制度,对企业实行产权法人化
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产权法人化,让法人财产权真正进入企业,实现出资人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的分离,为企业进入市场提供必要的前提,从而为政企分开提供产权制度保障。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企业自主经营的基本方向来理顺产权关系。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家人才市场,营造企业家阶层。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改善企业家成长的外部环境,确立企业家的竞争机制,完善企业家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
2.3.3 加强政府机构及配套设施改革
这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需要,也是提高国家行政效率的重大措施。政府职能应尽快向规范化的简介管理转变,以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政府应当好“守夜人”的角色,为企业的自由经营提供一个宽松而又安定的外部环境。
三、我国政企关系问题剖析
3.1政企关系之间问题的研究
在上市公司的发展中,政治关系是不可忽略的角色,企业越来越关注与政府之间的联系。自2006年我国股市改革的成功后,印花税的调增,银行利息等的变动对股市影响,在我国引起社会公众对政治与企业业绩的普遍关注。
最早的关于政治关系与企业业绩的研究是凯恩斯的经济理论。根据凯恩斯的理论分析可以得知,政府影响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市场经济的干预和诱导;二、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关系。而企业作为主要利益团体来影响政府决策与法律制定过程的行为,受到社会各方面更多的关注。因此,按此推断,政治关系的变动将对企业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政府与企业之间不仅仅是监督与被监督、纳税与收税的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依存,唇亡齿寒的关系。如今,政府与企业有着许多共同关心的问题,例如劳动就业,能源供应,科学发展等。政府作为最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支持、援助往往可以使其获得更优越的竞争条件和更强劲的发展环境。政府政策的不确定性会导致企业商业交易费用的增加,而企业是否成功地运用政治权利获得潜在的利益,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业绩及企业竞争力。所以本文旨在研究政治关系在企业业绩中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实践价值。
由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企业是在一个政府的管制下运营,政府管制影响企业作为,以及企业的交易成本。黄德尊(2006)提出自从中国改革开放10多年来,中国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董事会的治理功能和专业化水平与西方标准相比一直很差,董事会里充斥着政府官员(现任的或是前任政府官)董事会不起作用。政治关系损害企业业绩,全世界企业通过股票发行进行的私有化会提高公司的业绩,中国却是一个特例。但与以往文献不同的是文本通过对证券市场中6256多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数据统计、分析以此得出政治关系与企业业绩之间的结论。
3.2政企关系的多重性
企业和政府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理论上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事物不断发展变化,它们的关系也将随着产业、企业规模、位置、产品类型以及销售服务等变化而变化。现有的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交警与司机’的关系。政府致力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只需要告诉企业什么不可以做,在此范围之内企业拥有经营活动的全权,政府不进行干涉;第二种是‘手足’关系。企业与某些政府部门结成利益共同体,政府全力扶持企业的发展;第三种是‘父子’关系。企业没有独立的地位,完全成为政府的附属物,政府通过制定各项计划直接对企业进行协调。”这样看来,政府和企业之间不仅存在竞争的关系,而且存在着政府为企业服务的关系。
在竞争方面,政府作为消费者、供应商和社会经济主体之一与企业存在着竞争关系。
(1)政府作为消费者与企业的竞争。政府作为一个社会机构存在,要维持自己的生存及成长的日常开销,就要产生购买行为。这种购买行为包括原材料购买、设施设备购买、商品的购买、劳务及各种科学专利发明和债券等。政府作为消费者与企业就形成了购买关系。根据竞争战略学家迈克尔·波特的五种竞争模型我们可知,作为消费者的政府,与企业必然存在着讨价还价的竞争。所以说政府作为消费者与企业存在竞争关系。
(2)政府作为供应商与企业的竞争。政府是企业再生产重要资源的供给者。政府在调节经济社会运行时提供的资源有非物质形态的资源和物质形态的资源两种形式。政府提供的资源一般都具有社会现实用途,企业获得了政府资源也就获得了从事社会再生产的重要条件 ,因而企业普遍对寻求政府的资源有较高的积极性。这样,政府就成为了企业的供应商之一。同样,迈克尔·波特的五种竞争模型告诉我们,政府作为供应商与企业同样存在讨价还价的竞争关系。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对企业的服务主要包括三项职能:一是维护正常的、良性的市场秩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市场的公平性,维护企业所拥有的正当权利,使所有的企业能够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并真正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二是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维持经济稳定与增长,这是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协调和保护本国企业和行业的发展。这样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政府应当熟悉和把握国内外相关产业和产品的生产、销售和竞争状况,及时为企业提供信息,并制定相关的政策进行宏观调控,引导和指导企业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从而促进企业业绩的提高。
3.3政企关系的当事主体呈现多元化状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与企业关系不再仅限于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关系,而是政府与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之间的关系;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不只是企业与专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还要处理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不仅要与主管政府打交道,还要处理好与企业的本部以及各分支机构所在地政府的关系。政企关系主体日益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所呈现出的上述变化是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经的阶段。对于我国的各级政府和各类企业来说,这些变化是新生事物,在处理双方关系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种种问题,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会影响良好政企关系的建立,从而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运行。
四、对完善我国政企关系的建议
4.1 改变政府对企业的定位
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下,政府在和企业的关系上一直是处于强势地位的。这种观念对我们政企关系的改革具有消极的影响。因此,政府部门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是企业的管理者,也不能把企业单纯看作被管制的对象,而应当首先把它们看作是社会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自己的服务对象。
首先要尊重企业的产权。企业只要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就拥有独立的产权。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能以任何借口对企业的财产权随意进行侵害。其次要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具有独立投资经营的权力。政府职能部门不能干涉企业的投资方向,不能凭借一些文件设置的条条框框扰乱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能干预企业的内部管理。第三要尊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自主权。企业作为社会公民,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义务。[5]
但是这种义务和责任必须建立在企业自身实力和自愿的基础上,政府不能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或以下文件的方式,强迫企业做什么。对企业而言,企业也要尊重政府的职能,即执法权、监督权、检察权、审批权、税费征收权、处罚权和宏观调控权等,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
4.2改变政府不能平等对待所有企业的观念
平等,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在法律地位上是一样的。政府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政府依法对宏观经济运行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调控、监督和管理。企业依法进行投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双方不存在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和依附关系,企业不是政府的附属物,但也不能脱离政府的宏观管理。政府的政策行为和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需要相互配合、相互调适形成互动。政府部门应该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实行统一的、规范的标准,不能有松有紧搞双赢标准。
4.3合理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应具备以下原则
4.3.1 主体平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同样,政府是公共秩序的维护者,是依法行政的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行政行为责任的行政法人。企业法人和行政法人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因而从主体资格上看是平等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4.3.2 法治原则
行政机关和企业是不同的主体,必然有不同的利益关系,调整这种关系的准则职能是法律。行政机关的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必然会影响私人利益,因此,行政活动职能在法定范围内,依照本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行事,所实行的行政行为必须有充分确凿的证据并且符合法定程序。当行政权力被任意行驶侵害企业权益时,企业有权要其行政机关补救或赔偿。企业也必须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4.3.3权力、义务对等
政府的权力是征收税赋、义务是为纳税人提供公共服务;企业的权力是获得政府的公共服务、义务是向政府交纳税赋。
4.3.4 平等保护原则
在职能部门面前。不论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都是企业法人,因此,任何企业依法经营都要受到平等的保护,任何企业违反法律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4.3.5 高效原则
办事效率是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业务能力的表现,是政企关系是否协调的重要标志。政府办事效率高可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同时推动企业效率的提高。国际经验表明,高效、廉洁的政府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起飞与发展的关键。因此政府的办事效率不仅是政府内部问题而且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
4.3.6 经济原则
政府机构设置应遵循经济原则。一般来说,要实现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行政机构过小和公务员太少是不够的,但机构庞大人员冗肿也是不行的,因为会导致人浮于事、职责不清的问题,形成政府内部自我服务的恶性膨胀。因此,机构设置应考虑经费问题,尽可能的降低纳税人的负担或把有限的资源更多的应用于科学、教育、卫生等事业上去,造福于民。
政府制定或实行某项法规、条例时,应综合对比该项实行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或经济效益以及带来的负效益,当社会效果大于负效应时才能实施,反之则不应该实施。
行政机构及其公务人员在具体实施行政权力过程中,也应坚持经济原则,不给公民、企业及其他组织增加额外负担。
结论
政府的扶持、支持和服务,政府在企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现在企业的规模扩大了,很多业务也突破了。怎么样建立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对企业的发展非常重要。企业的发展从规划、土地、产业政策很多方方面面,要更细化的服务,能够跟企业的发展有紧密的联系。是我国深化改革过程中所应该追求的企业与政府关系。只有建立起这样的关系,我国企业改革才有机会重振雄风,才能为我国经济腾飞作出更大贡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最优化的政府和企业关系就是实现合作,也就是说政府和企业再制定策略时,多从对方的角度出发,换位思考,在合作中达到利益均衡。结合世界政企关系的发展,我国的政企关系的发展应该是以合理合法为基础,加上政府宏观调控下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政企的双赢,才能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志刚、左太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 马建堂、黄达、林岗等.世纪之交的国有企业改革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3] 浦宇飞.政府与企业关系的国际比较[J] 经济研究参考,2011(44)
[4] 张艳国.国有大型企业与驻地政府如何建构和谐关系的实例分析-湖北丹江
口市政府与汉江集团构建和谐政企关系的思考[J].江汉论坛,2007(11)
[5] 孙柏瑛.当代政府治理变革中的制度设计与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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