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举行的世界电子商务会议(THE WORLD BUSINESS AGENDA FOR ELECTRONIC)关于电子商务最权威的概念阐述是: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
电子商务运用涵盖的范围很广,一般分为企业对企业的 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对消费者 B2C(Business to Consumer),企业对政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消费者对消费者的 C2C(Consumer to Consumer)、B2M、M2C、C2G、O2O、C2B、B2B2C 等十多类并仍处在不断创新发展中。
以下是主要的几种类型的电子商务模式、赢利模式及代表企业:
B2B(Business to Business),即企业对企业,是电子商务应用得最早、最多也是最受企业重视的一种形式,企业可以通过信息化网络为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并结合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联网(Intranet)、外联网(Extranet)相关技术完成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目前做得相对好的 B2B 业务模式的公司有阿里巴巴、环球资源、慧聪网、中国网库、中国制造商、太平洋门户网等等,这些公司实施 B2B 主要的盈利方式一般为:广告宣传、搜索引擎、网络交易、特色增值服务、网联服务、商务合作等等。
B2C(Business to Consumer),即企业对消费者,是目前大众最常见的一种,也就是通常说的商业零售,指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以 Amazon 亚马逊为代表,像天猫商城、京东商城、当当网等都是这种模式。另外,例如证券公司的网络下单作业、一般网站的 资料查询等也都是 B2C 的形式。主要的盈利模式是:销售行业产品、销售行业附带品、产品租赁、拍卖、销售平台、特许加盟、会员、上网服务、信息发布、网站广告发布、咨询服务等等有偿服务。
C2C(Consumer to Consumer),即消费者对消费者。它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买卖双方通过 C2C 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的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在上面开店铺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或销售,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或购买。通常卖方需要以会员制的方式加入平台,并按约定的方法或一定比例或会员费的形式缴纳费用。例如大众熟知的 ebay、易趣、淘宝网、拍拍网等都是 C2C 的模式。
O2O(Online to Offline),即线上对线下,是线下商务与互联网之间的电子商务,线下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的结合,它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同时线下服务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成交可以在线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