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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01(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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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内容摘要-----------------------------------------------------------------1
关键词--------------------------------------------------------------------1
一、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的发展---------------------------------------------1
1、婚前财产公证的概念-----------------------------------------------1
2、婚前财产公证的现状-----------------------------------------------2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意义——————————————————------------—--2
1、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
2、婚前财产公证在短期内对解决财产麻烦有利——————————————-2
3、婚前财产公证可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和摩擦成本—————————————-3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3
1、婚前财产公证造成的人为躲债而申请婚前财产公证—————————————3
2、婚前财产公证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3
3、婚前财产公证无法保护无形财产———————————————————---4
四、对于婚前财产公证的完善意见———————————————————-------4
1、婚前财产公证的完善方式及理由—————————————————-----4
2、婚前财产公证的完善建议及内容------------------------------------4
3、完善我国婚前财产公证的意见和建议--------------------------------------6
注释-------------------------------------------7
参考文献----------------------------------------------------8
内 容 摘 要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未婚(再婚)男女在婚姻登记前对各自个人所有的财产、各自受赠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财产约定划分所有权归属后进行证明的活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公民个人的财产日渐增多,财产范围日渐扩大,人们之间的财产关系日益复杂。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所以,我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关键词] 夫妻 立法 婚前 财产 公
浅析婚前财产公证的现实意义
一、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的发展
婚前财产公证在国外是一项成熟的婚姻法律制度,但在我国,因受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观念的影响仅处于萌芽状态,发展缓慢。同时,婚前财产公证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相当敏感的话题。[2]
据上海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统计,上海自90年代初开办婚前财产公证业务,它的业务量逐年递增,到1999年底,全市已办理457件,其中,1993年办理了7件,1999年办理了163件,6年间增长了23倍。上海近年平均登记结婚的人数接近9万对。“未婚男女青年中有65%的人赞成并愿意在结婚之前对财产分割等事项有约在先。”[3]从现有数据看,进入21世纪后,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婚前财产的增多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使得人们对自己的财产权利更为重视。
1、婚前财产公证的概念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各自所有的合法财产。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4]婚前财产公证包括两种形式:第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第二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广义的婚前财产公证还包括夫妻财产约定,即夫妻对婚后双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等问题做的约定。[5]
2、婚前财产公证的现状
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当事人之中以再婚者居多。在经历过感情波折的基础上,他们在选择伴侣时不仅要考虑到感情因素,也要顾虑到自身或其子女的利益,用公证的形式划分双方各自的财产,对今后的婚姻生活无疑是一种保护,这是一种理性思维。其次,再婚者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又以老年人居多。老人再婚一般都涉及到全家利益重组,若是财产归属没弄清楚,家庭内部纷争将使矛盾升级,这样的婚姻不可能顺利。若再婚老人愿意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受结婚影响,不少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再次,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当事人中,一些欲结婚的双方经济条件相差悬殊者也占多数。经济条件不好的一方,不愿别人说自己是想通过婚姻达到致富的目的,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就能维护自己的名誉和尊严;经济条件好的一方,也不想对方与自己在一起是出于金钱的目的,把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夫妻感情的一种考验,敢于接受婚前财产公证,正说明夫妻感情不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更纯洁、甜蜜。[6]
二、婚前财产公证的意义
婚前财产公证确保夫妻二人在金钱上的独立地位,减少离婚时的财产纠纷,提高了司法效率,同时也保证了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的平等地位。
1、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对未婚男女进行一次法制教育,使其了解《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什么是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财产,促使他们更好地履行家庭义务。未婚双方在决定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首先需要解读《婚姻法》及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使其充分意识到现代人应该懂得独立、自尊和自强的道理,促使其明确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及其职责,以本做事,各尽其责,保持家庭的和睦。这样,他们会真正认识到公证和感情深浅没有关系,这只是对夫妻双方感性行为的一种理性的约束。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夫妻感情的一种考验,敢于接受婚前财产公证,正说明夫妻感情跨出了坦诚相对的第一步,表明此份感情绝不是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之上。[7]
2、婚前财产公证在短期内对解决财产麻烦有利
著名黑人影星哈里·贝瑞因不堪忍受第二任老公摇滚歌手艾里克·班纳的家庭施暴与其离婚。由于婚前签定了财产协议书,哈里·贝瑞不仅得到了两人曾共同居住的比弗利山高尚别墅,还保全了自己在婚前拥有的全部财产。这点小小的胜利,也许是她在这段惨痛婚姻中最后保留的尊严。[8]
婚前财产公证明确分清了财产所有权,可以避免和其他家庭成员在财产使用上、分配上发生纠纷。虽然说婚姻仅属夫妻双方的事,父母及其亲属无权干涉。但在现实生活中,婚姻纠纷的引起以至夫妻关系的最终破裂夹杂了太多人的因素。尤其是在再婚老年人群中,因为其财产关乎自身及儿女利益的重组,所以子女们对父母的再婚意向一般持反对态度。若再婚前双方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就能使财产关系更加明晰,避免家庭矛盾的激化。即使双方在短期内婚姻发生裂变,也可按照公证内容将财产明晰分配,从而避免一些因财产分配问题引起的其他不必要争端。这是使婚姻从纯粹的感性行为进化为理性行为的理想选择。如社会学家所说:“婚姻是人们感情发展的高级形式,婚前公证则体现了现代人对自己今后婚姻生活的高度理性。一旦婚姻附上理性分析,婚后问题在能够预料并提前解决的前提下,婚姻进程可谓是顺利进行,甚至将永久进行。”[9]
3、婚前财产公证可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和摩擦成本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当某种诉讼发生时有利于人民法院分清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更好地处理讼案,以保护夫妇各方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公证首先在思想上建立了男女双方对未来生活的理性而谨慎的预期;其次,婚前公证行为即承认了未来选择生活的权利和义务。结婚是自由的,但离婚也是双方具有的权利。因婚前公证对婚姻和财产归属做了肯定,即婚前财产从一开始公证就是明确的,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或一方坚决要求离婚时,婚前财产公证便成为最可靠的法律依据,助于法院明确夫妻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财产的分割即显得尤为简单。例如,在财产处理上涉及到的家庭债权债务问题,若夫妻婚前办理了财产公证,法院即可以通过公证协议的内容做出其债务是否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抵债的准确判断,保护了夫妻一方的合法财产不被侵占,这样也就避免了当事人因诉讼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减少了政府和社会为界定各自财产利益而进行的大量调查、取证、判断、执行等麻烦,降低了社会运行成本和摩擦成本。[10]
三、婚前财产公证的弊端
婚前财产公证之所以还没有被大家所完全接受,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的传统观念根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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