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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口头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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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口头合同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交易的合同形式需求越来越偏向于简捷、高效,因此口头合同的交易形式也变得极其普遍和活跃。然而由于口头合同的大量应用,也使得许多纠纷也纷沓而至。加之我国口头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尚不完善,致使许多纠纷得不到妥善的解决,矛盾激化。因此笔者从口头合同的含义和性质着手,分析目前民间口头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旨在为完善我国口头合同纠纷解决机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 口头合同 法律效力 法律问题
在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的经济生活中,人们越来越注重节约交易成本和把握商机,越来越在意高效原则的适用,因此高效便捷的口头合同便应运而生。但也正是由于口头合同的高效便捷性,其在现实生活中暴露出的一些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因此研究其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完善方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一、口头合同的含义及法律效力
(一)口头合同的含义
口头合同是合同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属于不要式合同,与要式合同即书面合同相对,具体是指是指当事人以语言(即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即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直即可成立合同。口头合同的本质也是合同,只是由于现代生活所需求的高效经济便捷性,使得口头合同发挥难以替代的作用。
(二) 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加之通讯技术的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为了促使更多的经济交易活动的顺利实现。我国应在最大程度运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顺应国外选择采用的非要式合同的方式,充分肯定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促进了交易速度。从而带活了整个世界经济圈的良性发展。
仔细揣摩我国《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0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不难发现,我国法律是认可口头合同是合同形式的一种,并且认可其有效性的。因此,只要实践中产生的口头合同不违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不违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和其他合法性要求,就应该推定其具有有效性。
二、民间口头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
民间口头合同存在着一定的弊端。
(一)适用范围狭窄
口头合同一般只适用于标的额较小和即时清结的交易场合。口头合同由于其适用的简便性,运用得越来越普遍,但是其存在的缺陷也是难以规避的。其不具有要式性的特征,就使得它在运用中,使当事人对其可靠性有所质疑,不敢将其适用于标的额较大或者比较正式的场合。它只能作为市场交易的一种补充方式,在适当的时间、地点,发挥其应该能够起到的约束作用和便捷效果。其最终不可能取代书面合同的作用,但是也具有其特有的不可替代性。
(二)加重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口头合同的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因为采取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不需要当事人作特别的说明,凡是当事人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且其不需要采用特别记录的形式,因此一旦发生合同纠纷时,取证问题就会变得极其困难,不容易分清当事人孰对孰错。因而,当事人在诉讼中进行举证,就变得尤为困难。出现这种情况,主要也是因为我国《合同法》只是松弛了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却并没有放松对证据方法的制约。因此导致口头合同,只能采用证人和当事人陈述等的证据方法而不能采用书证的证据方法。致使书面证据难以取证,口头合同就容易陷入口说无凭的境地。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的口头合同而言,其固然快捷、灵活,但一旦债务到期,却容易产生纠纷,面对借贷人的拒绝还款,出借人就已出借款项的事实难以举证,在诉讼中要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不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利益。
(三)增加规避法律的风险性
实践中,口头合同一般运用于民间标的额较小的事项中,并且大多发生在熟人和亲友之间,如果发生经济往来进行口头约定时,按照民间的习俗,一般不签订书面协议。而我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规定了严格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审判活动中,在审理因口头合同引起的法律纠纷时,就需要运用自有裁量权,而我国立法在口头合同方面的规定却有所欠缺和不足。因此法官审判案件时只能援引最接近的法律,在援引不到的时候,只能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限的书面证据, 剩下的便是双当当事人的各执一词。法官此时便难以从中辨别真伪。因此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公正,这也使得很多纠纷一拖再拖,得不到解决。此外,口头合同有时候也只是作为一种交易习惯,仅被认为是一种公序良俗,难免有人承认、有人不承认。因此有时候一味的适用交易习惯的口头合同,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会给某些不良分子钻了交易习惯的空子的机会,损害了善良人的合法权益。这些问题都使得,当事人利用口头合同的非要式性,来规避法律的空子,从而使法律面对此种纠纷时适用起来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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