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
会计论文
金融论文
国际贸易
财务管理
人力资源
轻化工程
德语论文
工程管理
文化产业管理
信息计算科学
电气自动化
历史论文
机械设计
电子通信
英语论文
物流论文
电子商务
法律论文
工商管理
旅游管理
市场营销
电视制片管理
材料科学工程
汉语言文学
免费获取
制药工程
生物工程
包装工程
模具设计
测控专业
工业工程
教育管理
行政管理
应用物理
电子信息工程
服装设计工程
教育技术学
论文降重
通信工程
电子机电
印刷工程
土木工程
交通工程
食品科学
艺术设计
新闻专业
信息管理
给水排水工程
化学工程工艺
推广赚积分
付款方式
首页
|
毕业论文
|
论文格式
|
个人简历
|
工作总结
|
入党申请书
|
求职信
|
入团申请书
|
工作计划
|
免费论文
|
现成论文
|
论文同学网
|
全站搜索
搜索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
论文格式网
->
免费论文
->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探讨(一)
本论文在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栏目,由
论文格式
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
www.lwgsw.com
,更多论文,请点
论文格式范文
查看
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探讨
【摘要】顺应公众呼声,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生效施行,第二十二条增设的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在立法上得到正式确认。本文从危险驾驶罪的概念和特征、现行立法、司法现状出发,阐述危险驾驶罪产生的现实必然性和必要性,再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入罪标准、危险驾驶罪认定中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等多方面,阐述了危险驾驶罪在实际司法中的适用。并通过与国外关于“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处罚措施相比较,反思我国对于危险驾驶罪立法及司法适用存在的问题。以期更好的完善立法,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关键词】刑法修正案;危险驾驶罪;醉驾;追逐竞驾
一、危险驾驶罪的概述和特征
(一) 危险驾驶罪的概念
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二) 危险驾驶罪的特征
1.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并限定了是驾驶机动车辆的人员。
2. 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所谓“交通”,是指航空、铁路、公路和水路交通,即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的交通。所谓“交通安全”,是指在交通过程中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3. 主观方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也就是故意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因此构成此罪在客观行为方面,要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行为条件: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关于醉驾的界定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对于“醉驾”的认定并不是根据行为人的意识状态,而是根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而定。其次,追逐竞驶与醉酒驾驶不同的是前者需要“情节恶劣”的条件,而醉酒驾车无论情节严重与否均可构成本罪。酒后驾驶的 行为人即便是清醒的,但是其机体对客观事物的反应时间已经出现延迟,即判断道路状况的敏感力降低。因此,醉酒驾车无论何种情节均需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只要 驾驶者被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1即可构成本罪。同时第二款还规定“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 罚”。
(2)空间条件: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要在道路上进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即凡是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都可以称之为道路。
(3)对象条件:驾驶的是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特种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等机动车辆。因此醉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或驾驶电动自行车追逐竞驶的行为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4) 情节条件:情节恶劣。构成危险驾驶罪要求具有“情节恶劣”的情形。法条对于“情节恶劣”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但依照立法的本意,在闹市区、在高速公路上等醉驾或追逐竞驶,或车上载有多人等情形可以视为情节恶劣。
二、关于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的制度借鉴
社会性的惩治措施主要依靠法律,法律如果过于宽泛,缺乏针对性,不能相对明确,就不能起到应有的惩治威慑效果。出于维护公共安全和良好交通秩序的考虑,对危险驾驶行为加以严格规制。在这方面,国外许多成功的立法经验,都值得借鉴和学习。
(一) 国外相关制度
在一些西方国家,如在美国醉酒驾驶常常被重罪起诉。纽约州将酗酒、吸毒后驾车或闯红灯的行为规定为故意犯罪,并给予比较严厉的刑事处罚,初次酒后或吸毒后驾车的可判处1至7年有期徒刑,第二次从重处罚,造成事故的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每个州法律不同,但警方对醉酒驾驶司机的做法都是一样的:将其戴上手铐逮捕,并以醉酒驾驶罪起诉。没有导致人员伤亡的初犯者处罚较轻,交纳罚款、重上驾校或从事社区劳动就可以过关,但屡犯或造成人员伤亡者,可判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在美国超速有可能倒致入狱,全美对超速的平均罚金是200美元,最高额罚单超过500美元,北卡罗来纳州和乔治亚州的法官还有增加入狱处罚的权利。
在德国刑法将危险驾驶行为具体规定为危害公路交通安全罪和酒后驾驶罪两个罪名。条文规定,在饮用酒或者其
首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1
/2/2
上一篇
:
对死刑废除争论的冷思考 (2)
下一篇
:
赈灾捐赠与公司社会责任
Tags:
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探讨
【
收藏
】 【
返回顶部
】
人力资源论文
金融论文
会计论文
财务论文
法律论文
物流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其他论文
保险学免费论文
财政学免费论文
工程管理免费论文
经济学免费论文
市场营销免费论文
投资学免费论文
信息管理免费论文
行政管理免费论文
财务会计论文格式
数学教育论文格式
数学与应用数学论文
物流论文格式范文
财务管理论文格式
营销论文格式范文
人力资源论文格式
电子商务毕业论文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工商管理毕业论文
汉语言文学论文
计算机毕业论文
教育管理毕业论文
现代教育技术论文
小学教育毕业论文
心理学毕业论文
学前教育毕业论文
中文系文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