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预算的概念,学术界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国家预算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另一种则认为,国家预算是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2]。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后一种观点,即预算是财政的年度的收支计划,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国家预算的研究历来被认为很重要。安史之乱后唐德宗即位,杨炎为相。杨炎说:“夫财赋,邦国之大本,胜任之后名,天下理乱轻重皆由也。是以前代力选重臣主之,犹惧不及,往往覆败,大计一失,则天下动摇。”早在公元780年,古人则明之,后人何不效之?正如毛泽东所说:“国家预算是一个重大的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研究我国国家预算源流也有多方面的意义:(1)研究事物的源流有什么作用?治史不可忽略源流,,历史是前车之鉴,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前人因何而失,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2)就中国而言,有几千年的文明史,如欲探求事物的本质,不能不从源上开始,即必须从事物最初、最原始的形态开始研究,以能窥测到其最本质的东西。(3)研究我国预算的源流,是国家预算理论的重要性所致。因为国家预算与国家财政紧密相连,而国家财政又是整个国家基石中的中流砥柱。财政理论的发展和完善,又要求又要求对预算起源问题有一致的认识。 目前教科书公认的观点为国家预算诞生于17世纪的英国。1640年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的财政权已经受到议会的全部控制。到1688年,英国资产阶级还进一步规定皇室年俸由议会决定,过往的私人支出与政府财政支出要分开,不得混淆。1689年通过的《权利法案》中,不经议会批准王室政府不得强迫任何人纳税或作其他缴纳;还规定了征税收入和使用预算支出都必须经过议会批准,并采用按年分配收支,在年前作出收支计划,提请议会审批和监督的办法。另外规定了国家机关和官吏在处理国家财政收支上的权限和责任,以及必须遵守的法令和规章。关于国家预算产生的上述观点是西方的,我国的情况又如何呢? 一 、关于我国国家预算起源的一种观点[3] 此观点认为我国到明朝(公元1386年)时,开始由预算知识。1896年,康有为提议要编制预算、公开财政,每年的出入款要分门别类列为一表,按月刊报,但变法夭折未能实施。终于在宣统二年(1910年),由户部下的清理财政处负责全国的预算编制工作,这是我国两千多年来的第一次由外力推动的制度变迁。它完成了我国第一部政府预算。 表1:宣统三年国家预算总表 岁入 岁出 项目 经常门 临时门 项目 经常门 临时门 田赋 盐茶课税 洋关税 常关税 正杂各税 厘捐 官业收入 杂收入 附:1、捐输 2、公债 46164709 46312355 35139917 6991145 26163842 43187907 46600899 19194101 5652333 3560000 1936636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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