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满意度的概念是由很多不同看法的学者提出的,最先由国外的Hoppock(1935)在《job satisfaction》一书中提出。他认为满意度是指“员工对其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及工作环境的一种心理及生理上的满意感受与看法”。后面还有一大批学者对员工满意度提出自己的概念,如Hackman and Oldham(1980)认为,当员工感觉到他们即将从组织获得的回报,包括报酬、晋升、认可、发展空间、有意义的工作岗位等能达到或超出他们的期望时,员工就能获得满意。还有Hellriegel(1999)认为,员工满意度是指“员工从其工作中获得的满足感“。郑力文(2001)认为员工满意度是指”个体作为职业人的满意程度“,具有明显的个性特征,并与绩效水平挂钩,员工的满意度越高,员工的绩效也越高。马明、孟华、周知一、陈方英等人(2005)认为,员工满意度是指”员工感觉到工作本身可以满足或者有助于自己的工作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愉悦的感觉程度“。以上的描述大致都是从心理的角度来描述员工满意度。